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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2025-12-03 17:54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孙蔚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蔚)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国范围内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此次行动聚焦有人员居住和活动的高层民用建筑,涵盖居民住宅、办公、医疗、商业等各类建筑,尤其针对正在进行外墙改造、内部装修的高层建筑强化排查,通过靶向整治与全链条监管,筑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屏障。

此次排查整治突出4方面。一是正在进行外墙改造施工的高层民用建筑。重点排查整治新装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竹(木)脚手架、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等已禁止使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等。二是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改造的高层民用建筑。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管理;设施设备维修、拆除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以及易燃可燃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等。三是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重点排查整治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无法正常关闭或完整性损坏等。四是高层民用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整治未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的易燃可燃杂物;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建筑内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搭乱接;原有外墙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及时修复等。

通知明确了严格的排查整改要求,确保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地区需组织相关企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有关部门同步进行抽查核验,形成“自查+抽查”的双重把关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立行立改,对技术整改难度大、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并明确限期整改时限,重大事故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

在监管执法方面,通知强调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对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持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主动举报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形成“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群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通知要求,各地需结合实际专题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将此次整治行动与已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城镇燃气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有机结合,加强督促检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整治覆盖全面、整改彻底,切实守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责任编辑:张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