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3月15日上午,由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举办的2024年浙江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放心消费嘉年华”公益活动启动仪式在浙江展览馆举行。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相关企业、行业协会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浙江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场。资料图片
记者从现场获悉,过去一年,浙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消费环境系列指示精神,持续优化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动态培育放心消费单位24万余家,处置消费投诉举报27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亿元,消费者满意度超过90。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550亿元,比上年增长6.8%,“放心消费在浙江”的金名片不断擦亮。
在活动现场,浙江省消保委发布了全屋定制领域合同文本、网约车收费情况以及婴儿电动摇椅质量安全等消费监督系列成果,通报了相关企业和平台整改情况。针对消费监督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积极行动,向社会公开发布行业倡议书。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发出《透明装修 放心安居》全屋定制行业倡议,如“鼓励企业先行先试,宜预留5%—10%比例的工程款,验收完毕后支付(或由合同当事人自愿约定);不以厂家断货、产能不足、效果更好等为理由,诱导消费者更换产品或故意延误交付”。浙江省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发出《诚信经营 从我做起》美容美发行业倡议,如“预付卡使用到期后,经营者应当退还预付款余额或者延长使用期限,不得收取额外费用;消费者个人原因想退卡,经营者在扣除不超过余额25%的费用后,在五日内退还”。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曹操出行)发出《公开透明 放心出行》网约车行业倡议,如“对于过路费、路桥费、高速费等订单外计费,在消费者下单界面给予显著提示;对于司机违规收费、危险驾驶、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况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者予以停运、加入黑名单乃至永久封禁”。
据介绍,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浙江省于近期印发了《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方案》,标志着浙江在全国率先推进全域放心消费建设工作。在活动现场,拱墅区人民政府作放心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表态发言。
会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消保委主任高兴夫为浙江入选“中消协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省消保委常务副主任谢小云为2023年度浙江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和义工”代表颁奖。
“放心消费嘉年华”公益活动启动仪式。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