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郑州讯(记者耿记安)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河南省市场监管局3月14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防范消费陷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直播购物需谨慎。消费者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且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勿点陌生链接,在观看直播购物的过程中,不要被“价格低廉”“秒杀”“数量有限”等煽动性营销氛围影响,谨防冲动消费。在直播购物时要认真查看经营者在直播平台的资质信息公示情况,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网店进行评估,付款时注意购物链接,确保自身资金安全。
餐饮安全莫大意。近期天气回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要注意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一要选择卫生条件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餐馆就餐;二要留意收费标准、是否明码标价,结账时仔细核对账单明细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防止“低价高收”的情况;三是不要食用来历不明、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不要食用“野味”等新奇或高风险食物。
外出旅行需防范。外出旅行时需要注意,一是报团旅游要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书面旅游合同,谨防超低价的旅游陷阱;二是网上团购门票和酒店要留意限制条款,是否需要预约,如不清楚,提前跟经营者核实;三是旅行途中要留存好消费发票,以便权益受损可及时投诉维权。
网络订票需甄选。消费者通过网站或票务App购买演唱会、音乐节、旅游景点门票时,要仔细甄别网站和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尽量选择活动主办方官方购票渠道,不要轻信不明链接或第三方购票渠道;门票转让交易活动尽量选择在正规二手平台进行,关注卖家以往交易评价及信誉度,避免线上直接转账;购票前要仔细阅读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风险警示、退票退款限制等信息,避免财物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