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直播持续发展,“买前看测评”成为不少消费者货比三家的参考依据,一大批测评平台和主播也应运而生。但是,不少平台或主播把测评做成了一门灰色生意,故意拉踩、敲诈勒索、以商养测、误导消费等乱象频频发生。3月12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第三方测评工作指南》团体标准相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资料图片
记者了解到,该团体标准是由江苏省消保委联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省标准化协会联合部分企业共同起草,经过专家多轮研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等研制流程,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并于2024年1月15日实施。
“中国消费者协会2022年曾对350家第三方测评账号开展体验式调查,发现存在商测一体、虚假测评等问题。”江苏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惜春介绍,“去年11月,江苏省消保委也开展了第三方测评消费者认知微调查,发现60.45%的消费者认为测评商业推广性质强,测评公正性存疑;72.92%的消费者认为测评质量参差不齐,无法帮助消费者作出正确消费决策;50%的消费者认为测评没有准入门槛,鱼龙混杂;60.42%的消费者认为应探索制定标准,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第三方测评工作指南》团体标准。资料图片
该团体标准中明确了第三方测评的定义,通常是指未取得国家检验检测资质认可的组织或者个人,宣称通过自身测评或引用对比专业检测结果、分析调研数据、表达使用感受等方式对商品的质量、功能、设计、成分、服务、性价比等方面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并将结果发布推广,为消费者提供购买参考。
此外,该团体标准从测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测评方法、测评程序、结果发布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从程序规范角度出发,分别明确商品类和服务类的测评程序。对于实体商品的测评,需按照测评前准备、采样送检、实施测评、形成报告、发布宣传、样品留存流程有序推进;对于服务测评,需根据社会一般人的认知和接受度确定测评指标,且关键测评过程譬如容易引起争议、结果难以复现的过程,应进行记录留存。并引入测评后评价制度,鼓励建立评价反馈机制,重点关注测评结果发布后反响和社会推动作用。
从责任承担角度出发,明确信息发布平台义务责任。除要求测评组织方需对测评报告结果、数据分析等内容负责外,还要求相关互联网平台应加强事前测评类账号身份认证及内容发布审核,强化事中商业推广性质测评的“广告”字样标注,做好事后投诉受理处理、问题账号惩戒,实现信息发布的全链条监管和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护。
从合理测评角度出发,明确测评方法选择。要求测评方法应以标准方法为优选,即科学合理选择国际、国家、地方等已经发布的标准化文件中的规范、指标或方法;对于没有标准方法参照的,则可以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标准方法及指标稍作改进类推适用的方法、能够反映商品或服务功能性能或使用感受的方法等,且非标准方法应在测评报告中予以明示。
陆惜春表示,规范有序的第三方测评是健康消费市场的组成部分,《第三方测评工作指南》的发布,有助于规范第三方测评行为,做到方法选择、流程把控、责任划分有规可依,既有利于为消费者提供购物指南,满足消费者品质消费需求,又有利于推动企业行业升级技术、提升质量、做好品控,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下一步,江苏省消保委将持续做好该团体标准的宣贯推广工作,鼓励更多电商平台、第三方测评商家及相关经营者加入该团体标准并积极参照适用,不断优化第三方测评行业生态,推动第三方测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