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龙年春节将至,旅游市场火热,消费“避坑”不能少。2月2日,滇黔桂消费维权联盟发布旅游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节假日消费过程中要注意妥善保管消费单据、电子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有效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积极与商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费者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滇黔桂消费维权联盟在提示中表示,去年以来,消费者在旅游期间遭遇消费侵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促进云南、贵州、广西旅游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弘扬良好社会风尚,构建和谐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滇黔桂消费维权联盟发布春节旅游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正规酒店,在入住客房时,认真阅读酒店的《入住须知》,了解酒店提供服务和出售商品的内容,了解由消费者另行支付费用的项目并且检查需要收费的商品是否被打开过或使用过。在网络平台订房后,须致电酒店确认,以防出现酒店查询不到网络订单现象,防止酒店逃单,平台扯皮。
注意选择有营业执照及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点餐前应看清菜品价格,餐后核对用餐数量和价格后再结账,做到明明白白消费。通过网络平台预约,要选择公示证照信息、食品安全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等关键内容齐全的餐饮经营者订餐。
在景区购物时要学会识别商家虚假宣传套路,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警惕促销猫腻,理性选择合理消费,切莫盲目购物。在消费时不轻信商家宣传和口头承诺,不盲目听从他人劝说,更不要跟风购买,冲动消费价格较高的特产、保健品或旅游纪念品等。
尽量选择在大型商场的珠宝专柜及正规专营店内购买珠宝玉器和黄金饰品。购买珠宝玉器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法定权威机构出具的珠宝饰品单件商品鉴定证书,同时向商家索取购物凭证。凭证上要注明所购商品的详细名称(包括质地、种类、成色等),以备售后服务及维权使用。
滇黔桂消费维权联盟特别提醒消费者,要选择合适的旅游线路产品,切莫相信“熟人介绍”及通过微信朋友圈、抖音号等组织的旅游团,拒绝参加“不合理低价游”“免费游”“买保健品或保险送旅游”等旅游产品。
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应当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购物凭证、景点门票及各种消费单据,提前做好防范,以便事后维权。此外,如果在旅行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当地消委会(消协)进行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