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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冬春季呼吸道疾病健康服务工作
2023-12-07 17:32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孙燕明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燕明)近期,全国多地冬季呼吸道疾病流行期叠加,城乡居民尤其是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明显增多。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关于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冬春季呼吸道疾病健康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指导各地切实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科诊疗服务和“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通知》要求,挖掘资源开展儿科诊疗服务。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向儿童开放,不得拒诊,及时发布辖区提供儿科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清单、地图或导航信息,明确提供服务的地点、时间、联系电话和服务内容,方便群众查找和就诊。对服务需求量大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工作日儿科诊疗延时服务1—3小时,或酌情在周六周日增加诊疗服务时间,方便患儿就诊。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设置独立儿科诊室或诊区,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医院要率先建成独立的儿科诊室。简化优化就诊流程,缩短就诊停留时间,规范开展诊室和输液室消毒,及时通风和清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组织经过儿科专病诊治培训的全科医生开展儿科诊疗服务,加强儿童呼吸道疾病早期识别诊断,对发现的重症患儿要及时指导转诊。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组织制定中医药防治方案,为患儿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加强综合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各地要建立辖区综合医院包括二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协作、对口支援和转诊机制,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确定一所综合医院的儿科对接,安排中级或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诊,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带教培训,特别要帮助提升儿科急诊急救、重症患儿早期识别、小儿静脉穿刺等服务能力。综合医院要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综合医院儿科门诊预约服务。畅通转诊通道,明确转诊流程,引导轻症患儿优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综合医院经确诊有明确诊断并治疗稳定的,可转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发挥远程医疗或互联网医疗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有效分流患儿,引导患儿就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复诊,由综合医院安排专人提供远程医疗或网络问诊服务。

《通知》要求,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各地要利用好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关系紧密的特点和优势,会同城乡社区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等,加强与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主动联系,将服务延伸到家庭,适当增加联系频次,重点了解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情况,必要时指导其及时就诊。引导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接种疫苗,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形式及时回应签约居民健康咨询需求,向签约居民定期发送健康教育信息,指导居民做好家庭和个人防护,形成群防群控。家庭医生要及时掌握签约的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引导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对符合指征的患者及时转诊,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促进形成合理高效就医秩序。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将签约服务向未配备医疗保健力量的学校、养老机构延伸,设置家庭医生服务点,开展健康宣教、预防保健等服务,保障“一老一小”健康需求。

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有效运行。各地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持发热诊室“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结合冬春季疾病谱、流行趋势、易感人群等特点,合理配备发热诊室医务人员。有儿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儿科医务人员补充到发热诊室医务人员值班值守中。各地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做好发热诊室每日运行监测以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监测,及时、准确、完整填报有关数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好监测数据,为辖区医务人员合理调配、医疗物资动态调整等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赵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