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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202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023-03-16 11:54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了更好地普及消费维权知识,福建省消委会围绕当前消费维权纠纷的热点、亮点、难点问题,向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省检察院、省高院征集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消费维权案例,从组织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从民事调解、行政处罚、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裁判的视角进行点评解读剖析,作出消费提醒,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普法宣传作用。3月15日,福建省消委会正式对外发布202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这十大典型案例涵盖自来水收费、未成年人文身、旅游消费、预付式消费、格式条款的认定、虚假有奖销售的查处、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医疗美容服务检察监督、产品责任纠纷、快递服务纠纷等多个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传递执法、司法的温度和力量。

福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嘉年华公司)在销售闽侯南通世茂璀璨滨江商品房项目时,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向购房人宣传其销售的108㎡复式商品房(B1户型)、87㎡复式商品房(B2户型)有增加房间(即赠送面积)的内容,将与政府批准规划不符的空间宣传成赠送面积,误导客户处置占有与设计规划不符的空间和公共部位。同时,世茂嘉年华公司售房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拟定,免除其可能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免责条款。

经举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通过调查认为,世茂嘉年华公司对其销售的商品房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违约责任的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2022年3月25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责令世茂嘉年华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警告、罚款合计76.7万元。

福建省消委会法律研究中心律师点评,世茂嘉年华公司试图以格式合同约定来规避其虚假宣传的违约责任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而言,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应认定无效;从行政角度而言,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福建省消委会认为,此案中开发商利用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购房,又通过格式合同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有违诚信,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依法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另外九起典型案例分别是: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服务二公司水费纠纷案、莆田市城厢区辰鑫装潢材料店预付费纠纷案、福鼎市针刺柒纹身工作室未成年人文身纠纷案、平潭综合实验区同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押金纠纷案、霜韵子(厦门)贸易有限公司有奖销售纠纷案、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疗美容行业乱象行政公益诉讼案、晋江市人民检察院诉江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厦门市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厦门市生发液买卖合同纠纷案。

责任编辑:李佳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