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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首批消费体验官上岗
2023-03-14 16:49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顾艳伟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3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南宁市消费者协会在南宁江南万达广场开展了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提振消费信心”启动仪式。现场设立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台,教消费者辨别,并开设检验检测专区,对食品、首饰等日常消费品开展免费检测服务。

广西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广西消委会副主任闭俊东为广西消委会消费维权联系点单位授牌。顾艳伟/摄

在当天的活动上,广西消委会在广西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广西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帕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京东五星电器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南宁民族大道分公司、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等5家单位建立消费维权联系点并颁发牌匾,并为新增的行业协会放心消费创建单位、ODR企业代表颁发牌匾。

广西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广西消委会副主任闭俊东说,希望这些消费维权联系点和ODR企业切实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好涉及本行业、本企业发生的消费投诉纠纷,做好“消费纠纷源头和解”的表率和典范。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为提振消费信心提供社会动力,南宁市消费者协会还首次向社会聘请了百名公益性消费体验官,这些消费维权体验官来自南宁市的各行各业,并且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热心公益事业。

当天,周黎作为消费体验官代表接受了南宁市消费者协会颁发的聘书。他告诉记者,一定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当好消费知识宣传员、纠纷调解员、维权工作监督员、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联络员,共同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向消费者介绍食品消费知识。顾艳伟/摄

活动现场还设立了咨询服务台,部分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企业提供了珠宝、食品等现场快速检测服务以及消费知识宣传。

在咨询服务台,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以某公司生产的两款饮料为例,提醒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注意查看“蓝帽子”标识,切勿轻信不法商家夸大宣传食品的保健功效。“外包装上没有‘蓝帽子’的食品,不能宣传保健功效。”工作人员说,两款饮料外包装都是蓝色,但只有印有“蓝帽子”标识的饮料上才能标注产品功效,而另一款没有“蓝帽子”标识的则不能有产品功效的相关内容。

在消防安全便民咨询点,摆放着一些劣质的消防产品,部分展示品损坏严重。例如,摔在地上后接口缺失的水枪喷头、顶不住瓶身气压出现裂口的灭火器等。消防员表示,劣质的消防产品质量不过关,在搬运过程中很可能出现损坏,在发生紧急情况时难以保障人身安全,提醒消费者要从正规渠道购买消防产品,切勿贪图小利,购买假冒伪劣等不合格消防产品,并欢迎大家对身边的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