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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发布
2022-12-20 15:00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孙燕明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燕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的社区家政网点服务能力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国家政服务网点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全国基本实现社区家政服务能力全覆盖,推动家政行业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加,消费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家政进社区的5项重点任务。

着力建设家政社区服务网点。支持家政企业以独营、嵌入、合作、线上等方式进驻社区,开展培训、招聘、服务等家政相关业务。鼓励家政企业连锁化运营社区网点,拓展网点便民功能。各地要制定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建设指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减免家政社区服务网点租赁费用,对家政社区服务网点建设进行专项补助。

着力推动家政培训进社区。支持家政企业利用社区共享空间开展培训。推动家政培训“大篷车”进社区,为社区失业、退休等人员提供菜单式培训课程。推动家政院校进社区,鼓励申请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支持工青妇和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家政培训进社区活动,并按规定进行补贴。

着力挖掘家政社区就业潜力。支持家政企业吸纳社区未就业人员,通过分时段灵活服务等模式实现“家门口就业”。按照已形成的协作帮扶关系,帮助农村转移劳动力直达社区服务网点就业,鼓励所在社区统一解决住宿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脱贫人员等购买家政服务商业保险,组织用工单位为其免费提供体检。鼓励龙头家政企业以合伙人加盟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开办线上或线下的“社区家政小店”,担任“店主”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各地“双创”优惠政策。

着力创新社区家政服务供给。鼓励家政企业与社区托育、养老服务等机构合作,促进居家养老、育幼和社区助餐等服务融合创新。支持具备条件的家政企业承接适老化改造项目,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依法提供上门送餐服务。引导家政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家政服务人员轮班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为非住家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便利条件,逐步实现区域内相对稳定的服务关系,提高家政服务品质。

着力创新家政进社区的供应链。支持品牌化员工制家政企业在社区发展,提供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产品团购等全链条服务。鼓励街道、社区开展家政服务需求调查研判,引导家政企业按需制定服务供给菜单。建立便捷畅通的社区消费评价机制。推动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进社区。提升家政进社区规范化水平,引导社区家政服务人员100%持证上门。支持家政企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企业合作,推动特色农产品进社区,推出家庭新产品、新服务、新消费。

《指导意见》要求,将推动家政进社区纳入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按照职能积极支持家政进社区,指导地方开展工作。各地要加强家政进社区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家政企业有关纾困解难政策,严格落实家政进社区税收优惠、就业创业扶持等政策,加强对家政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支持家政企业进社区。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对家政进社区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责任编辑:赵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