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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政策缓冲期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2022-10-13 11:53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司宇萌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司宇萌)10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对外公布,鉴于2022年出现的散发疫情,结合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情况,经研究决定,将2021年印发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缓冲期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为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规范网络表演秩序,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办法》,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从事演出经纪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同时明确,《办法》实施前已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可在《办法》实施后的18个月缓冲期内取得经营资质,缓冲期内无经营资质不视为违反《办法》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李佳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