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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认知特殊食品|辽宁:线上线下多措并举 保障消费者特殊食品消费安全
2022-08-09 21:14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王文郁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王文郁)今年以来,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保健食品市场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全力构建特殊食品监管新机制,打造特殊食品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

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消费宣传活动。于丹/摄

安全提示“双线”联动

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安全提示”专栏发布《如何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提醒因自身健康状况确需购买保健食品的消费者,应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切记保健食品不是万能的;要选择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切忌通过传销、电话推销等途径购买,不要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认准包装上的保健食品专用标识(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仔细查看标签上的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注意事项、生产日期及贮存方法等信息,不可盲目食用。

为更好地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辨别力和认识度,增强防范涉老欺诈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广大老年消费者科学理性购买保健食品,辽宁省丹东市市场监管局向社区居民发放《保健食品科普知识》手册、《选购保健食品特别提示》等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提示利用保健食品进行诈骗的手法以及进行欺诈的惯用伎俩,提醒老年消费者提高警惕,不轻信不良商家的“甜言蜜语”。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市场监管局选择当地商场超市繁华地带,针对公园、广场等老年人易聚集场所,工作人员向老年消费者发放“科学食用保健食品保健康”“选购保健品防诈骗指南”等宣传材料。该局还组织当地保健食品经营者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推动保健食品行业树诚信经营风尚,切实保障老年消费者权益。

可视化系统盯紧婴幼儿“口粮”安全

用“眼睛”盯紧婴幼儿“口粮”安全生产关键点位,辽宁省在今年上半年启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可视化监管系统,初步实现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远程、实时、在线可视化监管。相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安装可视化监管系统后,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在生产过程中更加注重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生产的要求,同时,对生产过程的全面记录也有利于企业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好食品安全溯源管理。

随着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可视化监管系统的启用,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在保障婴幼儿“口粮”安全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引入“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可视化监管系统的帮助下,监管部门能够更全面地掌握企业从业人员的工作状况和企业的生产状况,与传统模式下监管人员需要亲临现场才能了解企业生产情况相比,可以大幅提升监管的时效性和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信用监管新机制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重点排查“企业经营资质是否合法,销售的保健食品是否合格,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备案内容是否一致,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涉及预防、治疗功效,保健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等问题,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以域内药店、专营店为主要对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以点带面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诚信创建。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保健食品市场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全力构建了以“一机制、三标准、八制度、四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保健食品经营信用监管新机制,即以企业自我声明为核心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承诺机制;特殊食品诚信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基本标准、特殊食品销售专区设置与标示指南、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公示明示、普法教育、风险警示、一店一码(诚信码)、岗位信用、信用分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监管制度;企业服务“一掌通”、顾客服务“一码通”、辽宁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承诺公示平台、辽宁省特殊食品法规知识在线学习考试平台。

通过推行“新机制”,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有效遏制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混放销售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混存混放销售等问题大幅下降。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形成了保障特殊食品安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赵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