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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我们的新时代| 百岛洞头续写放心消费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22-08-02 10:34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郑铁峰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郑铁峰“洞天福地,海上花园”,近年来,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的百岛洞头致力打造“品质洞头 放心消费”品牌,不断续写放心消费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近日,温州市洞头区消保委秘书处在去年获评区青年文明岗后,又提交了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岗的材料,借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岗之势,激发青年同志建功新时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这支青年人数占比超5成的队伍,持续焕发为民服务热情、释放创造潜能,创造新的业绩、勇攀事业高峰。

探索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奉献青年智慧

“食药领域的消费侵权,往往会涉及众多消费者,公益诉讼是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方式。”洞头区消保委秘书长林加恭向记者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仅规定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食药安全领域公益损害往往波及较广,故受害者又具有不确定性,即使受害者提起诉讼寻求救济也面临举证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2020年,洞头区消保委通过反复调研,联合市场监管、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制定的浙江省首个县级食药消费侵害公益赔偿办法——《温州市洞头区食药安全领域公益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试行。而随着当地一起制售不合格油条案中的当事人自愿以个人财产支付损害赔偿金1000元,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了保障。

2021年,洞头区消保委再次率全省之先,在县级层面出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披露办法》,强化了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以往在调解消费争议过程中,如经营单位不参加调解,只能视为不同意,调解往往随之终止。“针对这种拒不调解、情形恶劣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以往只有省、市级层面会对经营单位进行披露。现在直接在县级层面进行披露,可以第一时间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不仅震慑了商家,也为市民的消费选择提供参考。”林加恭说。

妥善处理消费投诉,释放青年温度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温州市洞头东海湾房屋业主代表送来“为民办实事,赢得百姓心”锦旗,对洞头区消保委妥善解决东海湾房屋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做好消费者权益的守护兵。”这是洞头区消保委年轻人的座右铭。

东海湾房屋业主代表向洞头区消保委赠送锦旗。资料图片

上世纪60年代,洞头诞生了先锋女子民兵连。此后,以先锋女子民兵连为原型改编的电影《海霞》传遍全国,“爱岛尚武、励志奉献”的“海霞精神”也印刻在一代代人心中。

小孙告诉记者,她在参加“建军节谈初心”党史学习教育时,听着“老海霞”讲述60多年前投身保卫海防、建设海岛、繁荣海疆的事迹,不禁热泪盈眶,“海霞精神”时时激励着她和同事们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努力前行。

“同志,我家的热水器安装时没有固定好,被台风打坏了,可是厂家不愿意维修。”投诉人余女士在电话里急得不行,她既要照顾中风瘫痪的丈夫,还要照顾年幼的儿子,连出门找厂家理论的工夫都没有,孩子也因为没有热水洗澡嚎啕大哭。接到电话,小孙和她的同事火速赶往现场。而热水器装在五楼楼顶,大家手脚并用,爬到楼顶了解情况。

之后,小孙他们联系上厂家,确定双方责任。虽然经过多次调解,厂家将维修费用降到最低,但还需要1800元。这对于余女士一家来说,仍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应该为这户人家做点什么。”洞头区消保委的几个年轻人不谋而合,不仅主动慷慨解囊,又在所在的洞头区市场监管局机关第二党支部发出捐款倡议。最后,他们和村工作人员一起将这笔爱心善款送到了余女士家中。

无论是奔走在投诉现场,还是处理各种消费维权疑难问题,“还能再做点什么”成为了小孙和她的同事们工作中常有的发问。

拓展消费维权途径,展现青年担当

“作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帮助消费者维权是本职工作。延伸消保维权触角,打通投诉维权最后一公里,才是我们最需要做的。”这几年,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支青年团队一直想着如何乘“数智”之风,让消费维权事业突飞猛进。

有的年轻人负责开展村级消费维权站点建设,一家家一次次走访村部,一对一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解流程等业务知识。借助“放心消费在浙江”数字化平台,严格落实从纠纷受理、纠纷调处、信息反馈等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不出店、不出圈、不出区就化解矛盾。在消费热门区域韭菜岙沙滩处,洞头区消保委联合东屏街道打造了“半屏消费投诉一日结”模式,以当地两家公司为消费维权站主要成员,区市场监管局、半屏一体化联合执法队为辅助。

洞头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在村级维权站点协同处理投诉。资料图片

有的年轻人负责完善ODR企业快速处置机制,破解疫情带来的阻碍,解决当事人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难题,助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稳经济两手抓、两不误。

……

每当洞头消保委秘书处有新人入职,林加恭都会喊上所有人,把这段话读一遍:“作为新时代的消费维权工作者,‘海霞精神’的传承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天职,要守护好人民立场的信仰、权益保护的信念、促进消费的信心,在工作中不断思考、不断总结、不断提高,问问自己还能做点什么。青年工作者要以奋斗有我、为民有我、功成有我的决心和毅力,始终同消费者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持续为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张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