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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奉节县:凌晨查扣“白板肉”
2022-07-07 13:35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文新 王秋入

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王秋入 记者刘文新)“夔州街道澳海澜庭商铺正在售卖‘白板肉’,希望有人前去调查处理。”7月6日凌晨,重庆市奉节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非法销售“白板肉”,即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案件,依法收缴涉案猪肉63.5公斤。

7月6日凌晨4点,急促的手机铃声将奉节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科长李美超从睡梦中惊醒,打电话的是名举报人,说夔州街道澳海澜庭商铺有人正在售卖“白板肉”。李美超赶紧给辖区的夔州市场监管所所长赵红民打电话,请他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1小时后,李美超科长、赵红民所长,以及所里的3名执法干部,趁着晨曦,从不同的方向赶到澳海澜庭小区,对销售猪肉的临街商铺逐一排查。

当排查到第5家名为“熊某某腊肉批发部”商铺时,执法人员发现案板上摆放着3大块猪肉,均没有盖检验检疫蓝色印章,经营者熊某某拿不出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执法人员初步认定这就是被举报的那家商铺。

经查,熊某某腊肉批发部2016年4月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商铺面积约20平方米。熊某某在接受执法人员调查时称,这些猪肉是一个叫“树娃子”的人用木板车送来的,均没有盖检验检疫蓝色印章,没有进货凭据,也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这些猪肉的售价为每公斤25元,执法人员前来检查时商铺刚开门营业,猪肉还没有销售出去。

经称重,涉案猪肉共63.5公斤,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涉案猪肉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

执法人员对涉案猪肉依法扣押。资料图片

夔州市场监管所所长赵红民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称,熊某某腊肉批发部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即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此案仍在调查之中。

责任编辑:李佳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