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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食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鸡尾酒被罚款1万元
2022-06-02 15:40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余知都

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 (记者余知都)因向未成年人销售鸡尾酒,日前,湖南省冷水江市布溪戴永红零食店收到市场监管部门1万元行政处罚罚单。

今年3月14日,湖南娄底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投诉人称其7岁的女儿于3月12日下午独自在布溪时代100的戴永红零食店购买一瓶RIO鸡尾酒并已全部喝完当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店内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回放监控视频,发现当事人在3月12日17点10分左右向一名身着紫色衣服的小女孩销售一瓶RIO鸡尾酒经调查,当事人以7.9元销售一瓶RIO微醺桃花米酿味鸡尾酒给投诉人的7岁女儿该鸡尾酒外包装上标注有“酒3%vol、禁止18岁以下未成年人饮用的标志,以及成分中含有米酒和伏特加等成分”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7.9元。

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销售鸡尾酒给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9元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