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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体验”竟强制消费  浙江慈溪市场监管局成功处理美容纠纷
2022-02-23 20:41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郑铁峰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收到多个消费者投诉,称在慈溪市新浦镇群英中心广场进行购物时遇到“围堵式推销”,被簇拥邀请进店“免费体验”美容服务。在消费者进行脸部美容服务过程中,店员告知其脸部皮肤存在极其严重的问题,且后续可能会出现毁容的情况,要求消费者进行消费完成另外半张脸的美容服务,消费者均被迫消费了几千甚至上万元,此次事件在该商业集中区域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

为切实解决多个消费投诉、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慈溪市市场监管局在事前进行摸底调查的情况下,联合卫监部门对涉诉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经营场所内面积只有10余平方米,放置着3张美容床并用拉帘进行隔断。现场张贴的价目表标有“数码E光祛黄祛斑、冰波拉皮、全进口修复药、细胞激活等各式高科技服务项目,价格从688元至5800元不等”字样,店堂广告标有“唯美祛斑终点站 签约治疗 终身不反弹祛斑祛痘案例见证,无效退款、精准检测、确定斑和痘种/组合波长、分斑分痘分治快递、彻底清除和痘、优化修复肌肤/安全有效、有效不反弹”“全球独家斑 疤 敏 痘一站式修复 攻克多项皮肤难题”等宣传字样。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鉴于当事人存在跑路导致群体性纠纷的可能,执法人员现场书写地址确认书、现场笔录,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照片、电子邮箱、微信号、手机号等信息,并现场送达询问通知书,对证据链进行了技术固定。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与部分消费者达成和解后进行了停业、躲避执法人员后续调查等操作。该局根据现有证据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6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游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