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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通告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豇豆、香蕉等5批次样品农药残留超标
2022-01-20 17:17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李建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李建)1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等28大类食品419批次样品,检出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水产制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5大类食品10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机污染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1批次样品有机污染物污染

天猫棠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棠棠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标称江苏省连云港棠品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由浙江省舟山恒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分装)的碳烤鱿鱼丝,其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批次样品农药残留超标

这5批次不合规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为豇豆,涉及的农药残留指标问题分别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氧乐果。其中,云南省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益龙万象店销售、来自云南省昆明蜀华经贸有限公司的豇豆,其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氧乐果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财颖蔬菜店销售、来自青海战欢商贸有限公司的豇豆,其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同时,有2批次香蕉样品存在吡虫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情况,分别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心联心超市销售、来自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正昌果品市场(供货商:严天良)的香蕉;以及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星之光超市销售、来自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路路通蔬菜经销部的香蕉。

此外,还有1批次样品中的草甘膦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其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吉利商店销售、标称四川雅安周公山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尖茶和康砖茶。

1批次样品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紫福路分公司销售、标称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Tipco橙汁(原产国:泰国),经检验发现,其安赛蜜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批次样品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

标称蜜儿乐儿乳业(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大陆地区实际总经销商:上海泰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Valio Ltd, Lapinlahti production plant生产、广州市灿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原产国:芬兰),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铁含量值低于产品标签标示值的80%。蜜儿乐儿乳业(上海)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其后,跟踪抽检到山东保和堂商贸有限公司分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明水皇家贝贝孕婴用品店销售的上述同一批次产品,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铁含量值仍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泰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两案并罚,没收违法所得15.6万元,罚款130.6万元。广州市荔湾区、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对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的广州市灿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明水皇家贝贝孕婴用品店和分销商山东保和堂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累计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8.67万元。

责任编辑:李佳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