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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来了
2021-12-14 15:59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聂国春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聂国春)12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以下简称《条款》)。

所谓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突飞猛进,新能源汽车走进千家万户。在车辆使用过程中,除了传统的交通意外风险,动力电池起火、爆燃引发的重大事故构成新的风险因素,对于这些风险,需要进行产品创新,在保险保障和保险服务上实现升级换代。

 “在保险责任上,《条款》既为‘三电’系统提供保障,又全面涵盖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使用场景。在条款开发上,既考虑当前的主流技术路线,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新业态留有创新空间。”保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条款》具有三大特点。

多元化的保险场景。《条款》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的特点,开发《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既涵盖本车损失,又包含充电桩等辅助设备自身损失以及设备本身可能引起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集中解决新技术应用中,辅助设施产生的风险。这是车险首次承保车外固定辅助设备,是车险领域内的一次创新和探索。

定制化的保险责任。《条款》以列明式的表述,突出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的构造特征。如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等,文字内容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阅读理解。同时,将保障范围扩大至车辆特定的使用场景,如自助充电、专用车辆工程作业等,升级优化传统车险的内涵与外延,增强了条款的适用性、针对性。

人性化的保险保障。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过程中的风险,设计《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承保由于外部电网输变电故障、电流电压异常等导致的车辆损失,通过保险机制,分散风险。

记者注意到,在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方面,《条款》规定的保险人赔偿责任与传统车险大致保持了一致。不过,《条款》在“意外事故”后特别括号注明了“含起火燃烧”,这也是新能源车主最关心的问题。

据悉,为保证条款开发过程科学、严谨,保险业协会组织行业主要公司成立工作组,政产学研相结合,先后走访了国内主要新能源汽车制造厂、动力电池生产商、国家级科研院所、数据监控平台等数十家机构,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议20余场,邀请社会各方面代表近百人次,在广泛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条款》。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保险业协会将坚持以满足群众需要为出发点,持续加强源头创新和协同创新力度,以科技赋能为途径,不断加速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价值链的技术和数据融合,不断创新优化产品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践行保险行业担当,充分发挥保险辅助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功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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