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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部门发通告 联合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维权”风险
2021-11-08 20:34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文新

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近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等4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代理维权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旨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打击不良“代理维权”“代理退保”机构或个人恶意投诉举报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金融市场环境。 

《通告》指出,近段时间以来,不良“代理维权”机构或个人通过微信、论坛、微博、视频网站等互联网渠道招揽生意,谎称可“全额退保退息”“解决个人债务”“征信修复”等,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联系方式、银行卡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通过捏造或扭曲事实、提供虚假资料、编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事实等理由向监管部门、信访部门反复投诉、举报,从而向消费者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牟取经济利益。上述行为增加了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被盗用的风险,阻碍了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开展有效沟通,可能错过纠纷解决的最佳时机,导致失去保险保障、消费者征信受损,另需承担支付逾期滞纳金及罚息,加重消费者经济负担,甚至使消费者遭遇诈骗。

另外,部分“代理维权”机构证照不齐,有的“代理维权”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突破法律底线,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编造证据、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为此,《通告》提出,监管部门应要求金融机构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力度,帮助消费者树立理性的金融消费理念,完善消费者投诉机制与畅通投诉渠道,不断提高金融消费者满意度。

《通告》呼吁金融消费者应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金融成本、风险等要素,厘清权利义务关系,审慎授权或签署合同协议,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树立理性的金融消费理念,提升金融素养。一旦遇到金融消费纠纷,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向监管部门、信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行业投诉调解组织化解,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正规渠道,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切勿轻信、传播“代理维权”机构或个人的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和扭曲事实的恶意代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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