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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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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太原全方位打造消费维权矩阵
2021-11-03 18:58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冯铁飞

中国消费者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11月1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主办的“双11”消费警示融媒体直播活动在抖音直播平台上线。在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的组织下,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和苏宁易购、贡天下、居然之家等数家经营者代表参加了直播活动。两个小时的直播,共吸引了14.8万人次在线观看和参与。直播团队和广大消费者共同探讨了“双11”消费相关事宜,告诉消费者“双11”消费如何避“坑”,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明星直播间买到跟宣传不符的商品怎么办?”当天在直播间,一位消费者提出问题。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楠在直播间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近年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紧跟时代步伐,同步时代需求,让消费者随时随地都能学习消费维权知识,通过不同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传统的电话、邮箱、现场和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各投诉站等受理方式外,还先后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抖音、在线律师团、太原手机台的“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等平台。受到社会关注,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

这是太原市消费者协会今年第三次以直播形式开展活动。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卞传志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今年前两次直播活动在线人数的几千人,到这次直播的14.8万人,说明了消费知识非常受消费者欢迎,一些必备的消费维权知识也是消费者想了解的。11月2日,直播后的第二天,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接到的咨询和投诉电话迅速增多,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留言也增加不少。卞传志表示,为了适应新情况,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提升消费维权水平。当天,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召开全体会议,最后形成决定,今后将每半个月推出一次直播活动,直播消费纠纷调解,传播消费维权知识,律师团将现场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让消费纠纷更快更好地化解。消费者通过现场学习,避免掉“坑”,经营者通过学习,可以更好地提供商品和服务。

今年以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重点聚焦电商、社区团购、医疗美容、培训教育、加盟、预付消费等热点消费领域,与太原市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通过传统媒体和消费者协会的各种平台曝光各类陷阱、潜规则,充分传播了消费维权知识,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11月1日,太原市各级消协组织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23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7万元。

今后,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将充分利用现有平台,进一步开拓、畅通投诉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水平,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改善消费环境,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监督力度,推进消费领域规则建设和完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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