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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双11警惕“先涨后降”价格陷阱
2021-10-28 16:32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浩 郑铁峰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 郑铁峰)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狂欢节已经拉开帷幕。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0月27日,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发布双11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尾款规则,谨慎下单,警惕价格陷阱,注重支付安全;收到货时仔细验收货物,保留购物凭证。

记者了解到,在各大平台、商家、电商主播的持续预热宣传下,今年双11于10月20日正式开启预售,11月1日即将迎来第一波尾款支付。对此,长三角消保委联盟提醒消费者应按需理性购买,注意尾款规则。双11大促期间,消费者容易因为优惠促销而选购一些自己实际不需要的商品,从而引发大量退货退款纠纷。建议消费者按需购买,提前做好规划,明确预售定金和尾款支付规则。对于预付定金后不想要的商品,可以主动和商家协商能否直接退定,如果不能则需要支付尾款后再申请整单退款,否则商家可能会以预售定金不退为由拒绝消费者的退定申请,造成定金损失。

无论是传统电商平台还是短视频平台,直播带货都成了当下最流行的销售方式。在直播带货模式下,消费者更容易因为直播营造的稀缺、不买就亏的氛围冲动下单。建议消费者在观看直播时不要只听信主播对产品的口头介绍或者因为价格优惠就直接下单,购买前先仔细了解产品的成分、功效、适用人群等信息,多渠道查看商品评价,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商品。

今年双11大促分为多个阶段进行,不同阶段的优惠价格可能存在差异,消费者在下单前可以先咨询客服,多进行价格对比。部分商品页面显示的价格优惠需要凑满几单才能享受,红包、优惠券等也会有使用限制,同时一些商家会通过“先涨后降”的套路来销售商品。建议消费者仔细阅读促销规则,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对比价格,注意区分到手价、尾款价、预售价等计价方式,明确红包、优惠券的使用范围和期限,避免落入价格陷阱。

长三角消保委联盟特别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财产安全意识,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要慎重支付。为降低财产损失风险,可将转账到达时间设置为延时到账,一旦发现被骗立刻联系第三方支付平台冻结资金。

此外,双11期间,交易量的激增可能导致商家备货不足,不能按期发货,快递派送也会不如平常及时。消费者要提前和商家明确发货时间,对于急需品、生鲜食品等要注意避开物流高峰期。收到物品后尽量当场验货,确认完好无损并符合约定后再签收。为了避免退货运费损失,消费者可选择自带运费险的商品或者在下单时购买运费险。

消费者在网购时还需注意提前了解退换货政策,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购物凭证,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联系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平台、消保委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同时,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建议广大消费者在“剁手”前先理一理家里的“存货”,注意商品的保质期,避免一次性囤积过多商品,导致过期或重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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