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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保委:过期面膜易引起细菌感染
2021-10-13 20:58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浩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 刘浩)过期面膜你还敢用吗?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过期面膜进行了测试。结果发现,一款过期3个月的面膜,菌落总数超标300倍;还有一款过期4年2个月的面膜,菌落总数和霉菌总数为均超标。专家指出,使用过期面膜可能会引起细菌感染,产生过敏。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面膜是最容易囤货的护肤品,但使用频次为“想起来就用”,导致许多消费者家里出现不少过期面膜。然而,部分消费者不会在意面膜的有效期限,只要面膜没干,敷到脸上没出现皮肤问题,便会继续使用。

为了解过期面膜是否会对皮肤造成伤害,上海市消保委进行了过期面膜微生物测试。共收集了五款过期面膜,包括补水、美白、修护等功效。五款面膜的过期时间分别为:2017年7月,2020年10月,2020年12月,2021年3月,2021年5月。

测试发现,在五款过期面膜中,有两款超标,一款是过期4年2个月的面膜,它的菌落总数为55000CFU/g,霉菌总数为59000CFU/g;另一款是过期3个月的面膜,它的菌落总数大于300000CFU/g。其余致病菌未检出。

记者了解到,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的菌落总数不超过500CFU/g,其他普通化妆品的菌落总数不超过1000CFU/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超过100CFU/g。

虽然有些过期面膜的微生物指数没有超标,但细菌数量超过了标准的300倍。专家指出,菌落指数超标容易导致面膜的营养成分被破坏,消费者如使用过期面膜,可能会引起细菌感染,产生过敏。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表示,使用面膜时会靠近眼睛等容易感染的位置,故建议消费者在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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