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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7种北斗导航重要基础产品纳入质量认证范围
2021-09-30 15:46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任震宇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任震宇)9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建立实施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制度,助力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发布会,制定发布了《北斗基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及《北斗基础产品认证规则》,北斗导航用芯片、天线、模块、板卡等4大类共计7种重要基础产品纳入首批认证目录。

据悉,今年8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了“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行”的基本工作原则,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会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推广和应用部门建立采信机制、加大认证结果采信力度,营造有利于北斗基础产品发展的市场环境。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又制定发布了《北斗基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北斗基础产品认证规则》,将北斗导航用芯片、天线、模块、板卡等4大类共计7种重要基础产品纳入首批认证目录,使用有关国家标准和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同时明确认证实施的程序要求,确保认证评价过程和结果科学、有效。

首次认证的基础产品具体包括:一是导航型射频基带一体化芯片;二是围绕北斗高精度特色,研制的射频基带一体化芯片、宽带射频芯片、天线、板卡、模块等;三是围绕北斗短报文特色,研制的北斗三号短报文通信SIM卡。

规范北斗基础产品认证有序运行,明确要求从事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认证活动,建立全过程可追溯的工作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北斗基础产品认证机构以及有关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管理,接受各单位和个人对认证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处罚各类认证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质量认证“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工作原则,联合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等系统建设、产业及应用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持续围绕国家推进和发展北斗系统的重大需求,增加产品与服务并重的认证制度供给,保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各领域各行业的广泛应用。

强化认证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技术能力和水平符合北斗产品认证工作的需要。对于没有资质开展认证活动,或者出具不符合法定要求认证结果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同时积极运用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对于严重违法失信的认证机构,纳入黑名单,强化惩戒约束,形成有力震慑,坚决维护好北斗产品认证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积极开展政策宣贯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制度公益宣传,组织有关技术机构主动为企业和用户提供认证、标准等政策规范的解读培训服务,在北斗行业营造“懂认证、做认证、用认证”的良好氛围。

注重实施效果跟踪评估。待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制度平稳实施后,适时启动并持续开展效果评估工作,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深入研究分析,及时调整完善,努力将北斗基础产品认证制度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中国质量认证权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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