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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强制性标准 禁止商品过度包装
2021-09-03 17:52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姜馨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 9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进行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陈洪俊在发布会上介绍说,该标准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对包装层数作出明确限定,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能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能超过4层包装。同时,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外包装材质、判断外包装层数、测量最外层包装的体积来初步判定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问题。

陈洪俊表示,考虑到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新标准,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同时也需要时间销售库存包装以及待售商品,该标准设置了2年的实施过渡期,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市场上不允许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食品和化妆品。(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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