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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字号过小 国家药监局将提高药品说明书可读性
2021-09-01 16:35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孟刚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孟刚)“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加速发展,部分药品说明书存在字号过小的情况,对于广大患者,尤其是中老年患者,在安全、合理用药方面存在一定不便。”针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关药品说明书字体格式的提案和建议,国家药监局近日在答复时表示,将进一步研究规范药品说明书相关管理,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提高药品说明书的可读性,减少患者在阅读说明书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全面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记者了解到,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3月15日发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再加上《药品管理法》,都只有“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的笼统规定,对于说明书的纸张大小、字体字号等,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目前中老年用药群体日渐庞大,药品标签、说明书作为患者获取药品相关信息最直接的方式,信息的辨识度关系到中老年群体的用药安全。

国家药监局指出,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加速发展,部分药品说明书存在字号过小的情况,对于广大患者,尤其是中老年患者,在安全、合理用药方面存在一定不便。目前我国药品说明书公开的有关制度已基本建立,国家药监局正在加紧推进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信息公开工作。

此外,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制定多方面的政策,其中规定零售药店需配备执业药师,患者应在执业药师指导下合理、安全用药。药品标签的文字表述应当科学、规范、准确,文字应当清晰易辩,标识应当醒目。

国家药监局还表示,将研究探索电子说明书在患者用药过程中的应用,如患者可以通过扫描药品包装上的二维码,输入药品名称、批号及生产企业等多种途径获取电子版说明书,并可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中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说明书内容字体大小或选择对说明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语音播报等,进一步减少中老年患者在阅读说明书过程中遇到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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