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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高无房租赁公积金每月提取限额
2021-08-12 22:35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孙蔚

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孙蔚)近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提高市场性租赁住房月提取限额,积极支持租赁市场的发展,更好满足缴存职工的租赁需求。具体额度为:职工租赁住房属于网签备案范围并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自今年8月6日起,每户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2500元。

按照上海市关于公租房、廉租房准入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承租公租房、廉租房的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提取限额。对于通过公租房拆套等方式为城市运行公共服务人员、一线产业工人等群体供应“一间房”“一张床”公租房房源的,承租职工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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