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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发布消费提醒 不合格美瞳可能会“毁瞳”
2021-06-21 20:17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薛庆元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为了使自身容貌更加出彩,许多女性都会选择一些饰品来提升自身颜值,美瞳就是其中之一。美瞳虽美,但你选对了么,佩戴方式又是否存在问题?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发出美瞳消费提醒。

据记者了解,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是在隐形眼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于以装饰和改变角膜颜色的隐形眼镜。美瞳直接接触角膜,按照风险类别较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上市前需要通过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生产此类产品的厂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此类产品的商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美瞳比普通隐形眼镜多了一层色素层,是一款含有色素的隐形眼镜,厂家通过三明治式的结构将色素层夹在镜片中间,正规美瞳的色素应夹在中间,既不跟眼睛直接接触,也不跟外面的空气接触。但很多彩色隐形眼镜因为色素层的工艺不达标,不能做到色素的全包裹,如果色素没有被镜片完全包裹,而是裸露在镜片表面,不但会增加镜片表面的粗糙度,也会导致更多细菌和微生物粘附在其上,同时还会大大增加掉色的风险。某些厂家甚至直接将色素附着在隐形眼镜的内表层或外表层,若遇高温,很容易导致色素溶解,从而造成眼内感染。同样,色素工艺未达到透氧要求的话还会影响镜片的透氧性,导致出现并发症的可能性较普通镜片更大,严重威胁佩戴者的眼部健康。消费者如果购买或者佩戴不慎很可能导致美瞳变毁瞳。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如需配戴美瞳,应做到以下几点:

美瞳应在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资格的经营企业购买,网络购买也应该查看经营者资质,并确认所购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美瞳的产品外包装均应具有中文标签,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三类医疗器械的注册信息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

同时,佩戴美瞳前需要前往正规医院进行相关检查,具有干眼症、慢性角膜炎、过敏体质等患者并不适合佩戴隐形眼镜或美瞳。应认真遵照产品说明书和眼科医生的指导对镜片进行操作、配戴、摘取、清洗、消毒和保存。佩戴期间有任何异常均应停戴,并及时到医院检查。

对于美瞳镜片的护理也不容忽视,选择有质量保证的护理液,护理液和其他护理用品需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个月)使用。每天卸下美瞳后应及时进行消毒,护理期间注意个人卫生。含有近视度数的美瞳更需要注意佩戴时间,条件允许下,最好使用日抛型的美瞳镜片。

消费者一旦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可以拨打12315投诉热线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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