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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规范零售药店防疫措施 充分发挥哨点作用
2021-05-28 16:52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王文郁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以不打招呼、不设路线的方式组织对全市零售药店进行明查暗访,加大处罚整改力度,确保防控疫情“哨点”充分发挥作用。《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近日获悉,从5月17日至25日,辽宁省盘锦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802人次,检查零售药店901家次(其中农村药店126家次),发现存在未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问题的药店81家,要求现场完成整改51家,责令停业整改30家,并约谈告诫60家。

盘锦市市场监管局明查暗访药房落实疫情防控情况。

零售药店处于疫情防控网链十分敏感的位置,起着发现和防控疫情的“哨点”作用,是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能否落实到位的重要一环。

从5月中旬以来,盘锦市面临外部疫情输入风险不断增加,疫情防控压力明显加大。为此,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将疫情防控检查与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统筹结合,组建25支创城督导小分队,以拉网排查的方式检查指导商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盘锦市市场监管局成立4个暗访检查组,由市局领导带队,采取随机走访、购药验证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全市零售药店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以及进店顾客扫码测温、营业场所消毒通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管局在暗访中发现部分药房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立即对相关药房进行复查,责令9家药房停业2天进行整顿,行政约谈相关药店负责人做好整改,要求相关药房在疫情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落实购药人员测温、扫码、登记和“一退两抗”类药物凭处方销售及购药实名登记并上报等疫情防控制度,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结合疫情防控面临的新特点和对防控措施的新要求,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及时补充完善《盘锦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明白卡》《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检查明白卡》,积极督促、指导药店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还有效借助智慧化、信息化、科学化手段,将“一退两抗”药品实名购药登记信息,通过“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实时传送卫健部门。

盘锦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零售药店的检查督导提升了企业和工作人员的防疫意识,处理危机能力也得到了普遍增强。据了解,下一步,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全市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切实强化药店的主体责任意识,筑牢织密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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