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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以“债事服务”名义非法集资
2021-05-18 10:20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聂国春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 以“债事咨询”为名,以“化解债务”为诱,以“高额回报”为饵……一种新型非法集资风险正引起各地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发布风险提示,提醒人们警惕以“债事服务”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

什么是“债事服务”?知乎上有这样的解释:由债务人提供30%“服务费”,解债公司分36个月逐步回购债务人100%的银行欠款。为了让债务人放心,缴纳服务费后,解债公司会给债务人相应抵押物以免其担心解债公司“跑路”。

风险提示指出,近来,一些所谓债事服务机构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承诺收取咨询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通过以物抵债、现金分期等方式实现债权、代偿债务。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

在此之前,江西省金融监管局也发布过《关于提示“债事服务”非法集资风险公告》。江西金融监管局称,该局发现全国多地出现诸如“众合天下”等所谓的“解债机构”,以提供“债事服务”为名,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债权人、债务人钱财。江西省金融监管局特别提示,所谓的“解债机构”提供的“债事服务”,本质上是拆东墙补西墙的非法集资庞氏骗局。

记者了解到,“众合天下”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打击。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示的重要案件信息披露,2019年6月以来, 贵州众合天下债事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贵州众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贵州众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设立加盟连锁运营公司,发展固定业务推广团队,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以提供债事化解解居间服务为幌子,通过签订《债事服务协议》《易物卡购买合同》《委托寄卖合同》等合同,要求请求解债人按解债金额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承诺每月返还固定的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资金。经查,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的一年间,众蕊公司、众好公司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34万余元。2020年9月25日,钟山区检察院已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廖某某、段某甲等4人。

2020年12月25日,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也发布警方通告,敦促“众合天下”系列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未到案的涉案人员,主动到各涉案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退缴在上述公司工作期间的提成、奖金、分红等非法所得,争取从宽处理。

风险提示指出,此类机构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所谓抵债物品价格虚高,完全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资金运转不可持续。此外,此类机构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还设置层级奖励制度,诱使公众投资加盟并发展人员加入,甚至设立仿冒银行的经营网点误导公众,快速扩张吸收资金规模。

“此类机构运作模式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一旦出险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醒公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务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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