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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树“2020消费维权年度人物”| 张宏刚:察民情解民忧,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2021-04-26 16:20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尹训银

人物介绍:察民情解民忧,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人物事迹: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的张宏刚,1999年开始从事消费维权工作,22年来一心扑在消费维权事业上,直接和参与调解消费者投诉1800余件,接受咨询上万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消费者给张宏刚(左)送来锦旗。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尹训银)平日里,张宏刚不善言辞,有时间就刻苦学习消费维权的各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充实自己。他总说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真正成为消费者的“守护人”。遇到消费纠纷,他“能言善辩”,经常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力解决消费纠纷,争取让双方利益都得到保护。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为消费者服务的理念,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奋斗的愿望。

练就看家本领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多,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又错综复杂,这就使维权工作无形之中增加了难度。为了做好维权工作,张宏刚刻苦学习,努力掌握与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成为法律法规通,成为消费维权工作的行家里手,他坚持边工作边学习,并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

张宏刚牢固树立消费者合法权益至高无尚的思想,竭尽全力地做好维权工作。正是基于这种工作热情,他每天都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加班加点成为日常。为了消费者的利益,他不怕吃苦,不怕麻烦,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儿,哪怕是小至几元钱的赔偿,他也从不放过,努力为消费者讨回公道。

及时化解纠纷

消协是为消费者服务的社会组织,张宏刚接电话、受理投诉、解决问题,每一件事都做得有条不紊。他总是心平气和地对待每一位投诉者和咨询者,从不因困难而退缩。

张宏刚细心地从日常工作中发现带有苗头性、普遍性的危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消费者需要防范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典型案例、消费小知识,提醒广大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和有关部门注意,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他处理的投诉多次被中消协、自治区消协收录。他所建立的微信维权平台,自建成以来已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1600余条,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好评。

在张宏刚受理的案件中,有消费者因为一元钱兑付挂面但厂家不履行承诺的投诉,他多方联系厂家要求其履行承诺,最终厂家答应兑付。消费者得知后大为感动。在他处理的案件中,也有为消费者追回网上培训报名费、为老年消费者追回几万元电视购物款的。他常说“为消费者工作是特别具有满足感、成就感的工作。”所以每为消费者挽回一笔损失,每解决消费者的一个难题,都成为他调解工作中的快乐源泉。

做消费者的贴心人

“既然从事了消费维权工作,就要从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出发,全心全意地为消费者服务。”在张宏刚接待的消费投诉者中,无论是上门投诉还是来电、来信投诉,无论是本地人、熟人还是外地人、陌生人,无论投诉案标值大还是小,他都认真调查、取证、调解,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交待。

在一起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造成父母信用卡大额损失而无法追偿的投诉案件中,消费者因家庭收入较低而陷入困境。张宏刚了解情况后,多方联系沟通,最终督促企业退还了相关费用,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凭借着坚持为民的消费维权理念,近两年,张宏刚先后为13个家庭追回了因未成年人游戏充值而受到的损失。

张宏刚凭着对消费维权事业的执着追求以及严谨务实的敬业精神,脚踏实地、默默无闻地从事着这项平凡而又伟大地事业,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受到各方的广泛认可。20 年来,他直接处理和参与调解的消费者投诉共1800余件,接受咨询上万人次,为消费者直接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收到的感谢、表扬电话300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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