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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液化气充装垄断协议 重庆巫山5家公司被罚
2021-03-31 19:48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文新

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市巫山县5家具有竞争关系的液化气充装企业,合成一家统一经营,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近日被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处以2019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

2020年6月8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重庆市巫山县液化气充装企业哄抬物价、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经查,巫山县共有5家液化气充装企业,即巫山永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盛公司)、巫山县兴隆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隆公司)、巫山县圣兴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兴公司)、巫山县江北令金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令金公司)、巫山县通辉江南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公司)。

2020年1月,5家公司签订《经营者集中协议》,约定共同使用兴隆公司场地和机器设备进行经营,液化气所有经营活动均由该公司负责,其他公司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经查,5家企业自达成上述协议以后,并未分配利润。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认为,5家企业的上述协议,造成了全县液化气充装价格的唯一性,限制、排除了市场竞争,侵害了巫山县区域内瓶装供应站的企业利益,以致其失去对液化气充装的议价权和选择权,其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三)项规定,实施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垄断协议。考虑到这5家公司没有违法所得,均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对市场损害程度较轻,影响范围较小等因素,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对这5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019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其中永盛公司被罚12172.60元,兴隆公司被罚17094.70元,圣兴公司被罚7827.67元,令金公司被罚15527.01元,江南公司被罚15739.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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