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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树“2020消费维权年度人物”| 王文智:用法律为消费维权护航
2021-03-31 13:32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耿记安

人物介绍:寓情于法化纠纷的“公益维权”先行者。

人物事迹:王文智,男,出生于1989年11月,中共党员。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洛阳市消费教育讲师团成员,曾荣获洛阳市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依靠自己的专业和执着,他曾配合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参与诉讼河南首例汽车销售欺诈“一加三”赔偿案例。

王文智律师在参加消费维权座谈会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耿记安)作为法律工作者,王文智律师充分发挥自己在消费维权和法律专业领域的优势,为消费维权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2018年,洛阳市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发现购买的汽车可能为二手车,王文智代理消费者起诉当地汽车销售公司,以汽车销售公司构成消费欺诈为由要求“退一赔三”。2020年3月,参加洛阳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共享单车问题研讨会,对涉及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提出个人意见。2021年1月,配合洛阳市消费者协会约谈某地产公司,最终协助消费者成功解决退还房屋定金问题。

抽丝剥茧 参与河南首例汽车“一加三”赔偿案

2016年10月,河南省洛阳市的曹女士花23万元在洛阳一4S店购买一辆轿车。然而曹女士在上牌时发现该车发动机号曾被人用印泥和胶带拓过并留有残胶痕迹,调查后又发现该车曾以其他牌照在保险公司投保,怀疑该车为二手车并投诉至洛阳市消协。

作为洛阳市消协律师团成员,王文智协助洛阳市消协组织汽车维权专家全程介入。随后,他们从保险公司、车管所、汽车经销商处获取的证据材料一一核查,抽丝剥茧,获取了该案存在消费欺诈行为的关键证据。王文智发现,在保险公司第一时间给洛阳市消协的回复中,明确表示曹女士投诉的车辆确实是在2015年5月份上过保险,7天之后又以汽车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为由进行了退保。

王文智和洛阳市消协认为4S店存在典型的欺诈行为,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执行“一加三”赔偿。然而,经过多次调解,4S店找各种理由拒绝接受调解结果。在王文智的代理下,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支持消费者启动诉讼程序。最终,王文智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经过和4S店一审二审的较量,让消费者胜诉。该案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全国关注,同时对全国汽车行业乃至一些热点的消费领域也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警示作用。

寓情于法 巧妙化解纠纷

2020年9月,消费者郭女士到洛阳市消协投诉称其在洛阳市某开发商处认购商品房一套并交了认筹金,同时和房地产开发商双方签订了《无理由退房承诺书》。后郭女士因资金困难欲办理退房手续,却被开发商告知,郭女士必须签订购房合同并交清首付后才可以退房。

明明和开发商签订了《无理由退房承诺书》,退房时却又平添了诸多障碍。如果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消费者再签订购房合同、交完首付后,开发商再退房,不但郭女士自己的承受能力不允许,此间的风险不知道又要增大多少倍。

随后,洛阳市消协协同郭女士购房所在地的县消协共同介入并约谈该开发商。在接到参加约谈通知后,王文智充分准备,就房屋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广告宣传的定性分析等方面与消协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和交流。约谈会上,王文智结合河南全省同类案件的相关判决,从法、理、情各方面向经营者阐释了关于经营者的义务、国家的强制性规定特别是广告宣传的争议解决方式,并从法律审判的角度进一步表明了立场。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该开发商表示愿意接受消协的调解,也对自己对消费者服务意识不到位进行了深深的自责。至此,一起在当地影响较大消费纠纷圆满划上了句号。

做“公益维权”的先行者

作为一名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王文智不但坚持在法律上为消费者保驾护航,更热衷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传播。

自2017年起,王文智积极响应洛阳市消协律师值班及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方面的法律讲座,并告知消费者要理性、合法维权。

繁忙的工作之余,王文智及时跟踪社会热点,多年来,先后参加了洛阳市共享单车问题研讨会,以及洛阳市消协关于通讯、保险、汽车等民生热点方面的多场专题会谈,就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专业化评价,增强了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并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合法维权。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王文智付出的心血和汗水也得到了社会和大众的认可。现在,他不但是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洛阳市消费教育讲师团成员,还荣获了洛阳市消费维权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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