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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5家企业推出预付式消费“七天冷静期”
2021-03-24 16:41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黄劼

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黄劼)深圳市15家教育培训、早教、健身等推行预付式消费的商家近日向消费者承诺,向消费者预收的资金可以接受监管、购买课程可以有“七天冷静期”、让消费者可退款等内容。这是深圳市消委会倡导的“好人举手共建品质消费生态圈”的最新活动。

3月15日当天,15家教育培训、早教、健身等行业的企业进行了好人举手承诺,承诺内容有:预收费用可以退还、预收费用不超三个月、预收资金可以监管、设定购买课程有“七天冷静期”等。

据介绍,“预收费用可以退还”的方式是合同期内因消费者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扣除已产生不可逆费用后,退还剩余课时费用。不可逆费用包含教具、已支付的考试费、报名费、税费等。退费规则需各参与承诺企业在合同里明显处标注、加粗。“预收费用不超三个月”是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不超过三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机构,一次性收取不超过60节的费用,有效期不超3个月。“预收资金可以监管“是教育培训企业在第三方平台上架的学费监管课程(学费进入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各渠道同价;并且保证消费者在线下购买时,明确告知消费者可对课程学费进行资金监管,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监管(店内须有明显标识、指引)。设定购买课程的“七天冷静期”是在第三方平台上架学费监管课程(学费进入银行资金监管账户冻结七天),七天内消费者未消费,可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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