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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冷静期”让借贷更有温度
2021-03-19 16:29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聂国春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为避免消费者冲动消费、过度信贷,河南中原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推出“7天无理由还款”服务——用户在首次借款后的前7天内提前还款,该公司不收取任何利息和费用。这意味着继网购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健身行业冷静期、直播打赏冷静期后,贷款也有冷静期了。这无疑是冷静期队伍的又一次扩容,值得叫好。

冷静期也就是消费者的反悔权,在国外早已有之。德国称之为“消费者撤回权”,美国则叫做“消费者的冷静期”,英国也叫“冷静期条款”。

冷静期是基于对消费者在直销交易中的倾斜保护而设立的,其目的是防止消费者冲动消费,一定的冷静思考期也可以对经营者进行一定的规制,进而更好地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

我国很早便制定过冷静期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就有允许特许人在一段冷静期后做出理智决定的 “冷静期制度”。2014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其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赋予消费者反悔权。虽然法律规定该反悔权仅适用于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但各地监管部门一直在努力向更多的线下消费场景推行这一制度,因此才有了保险冷静期、预付卡冷静期等各种尝试。

对于消费信贷行业来说,设立冷静期制度恰逢其时。“十二五”时期,我国“三驾马车”中,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较小。为了促进消费,监管层推出了消费金融公司,并称其设立是“促进我国经济从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的需要”。2018年,银保监会发文称,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然而,近年来,消费主义大行其道,一些年轻人为了追求高品质生活,或出于攀比炫富心理,开始热衷超前消费。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消费信贷场景日益丰富,办理消费贷款的门槛大大降低,操作也更为便利,这进一步助长了一些人的消费冲动。因此,也引发了卡奴“烧炭自杀”、大学生“裸贷”等一系列问题。

近日,央行在《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文章中指出,我国居民部门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宏观空间也已不大。“要高度警惕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的透支效应和潜在风险,不宜依赖消费金融扩大消费。”央行认为,一方面,部分负债消费主体存在非理性,未来收入与还款支出不匹配,容易超过自身经济能力过度借贷消费,埋下金融风险的隐患。另一方面,企业面对债务刺激出来的消费需求,若扩大生产,则当未来居民债务不断攀升、偿付能力难以为继时,又会暴露出产能过剩问题,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匹配。因此,推出“7天无理由还款”服务既是市场主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的体现,也是监管层与行业引导消费金融理性回归的价值诉求。

这项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更是得到了消费者的充分肯定。3月11日,借呗向用户发起一项关于贷款7天冷静期的调查。从参与投票的1万多用户来看,有近九成用户支持设置贷款冷静期。

可以说,“7天无理由还款”是消费金融行业因时而变的创新之举,它既鼓励消费,也避免非理性信贷,且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过,设立贷款冷静期的主旨是防止非理性借贷,要让消费者保持理性,一方面需要消费金融企业在营销宣传上合规,防止通过低俗借贷广告引诱消费者冲动借贷;另一方面,消费金融所定位的客群原本就是次于银行的较为下沉的用户,他们缺乏金融知识,因此相关市场主体也要做好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让借款人认识负债压力,合理评估自身还款能力。只有这样,才会让借贷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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