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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加油站公众号才可付款 四川消委会十大典型案例触及多个维权痛点
2021-03-13 18:31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铭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加油站强迫关注公众号、买空调“被贷款”、人防车位当普通车位卖、预订酒店需加钱“护单”……3月11日,四川省消委会公布2020年消费纠纷调解十大典型案例,暴露出眼下消费维权的很多痛点,加上律师的精心点评,成为一份特殊的“消费指南”。

2020年3月26日,消费者王先生在阿坝州卧龙特别行政区耿达镇某加油站加完油付款时,被告知必须关注加油站公众号才可付款,拒绝接收现金和微信等其他支付方式。交涉无果后,消费者只有按其要求关注公众号付款后离开,但认为加油站的做法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四川省阿坝消委会投诉,要求加油站进行整改并向自己赔礼道歉。

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阿坝消委会认为,人民币是法定的流通货币,消费者在消费时,既可以选择现金支付,也可以选择银行卡、手机等移动方式进行支付,经营者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加油站的指定支付方式的行为系设定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加油站立即整改指定支付方式的行为;加油站通过电话向王先生赔礼道歉。王先生表示满意,该投诉圆满解决。

强制消费早已成为“过街老鼠”,《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更是明确禁止,规定商家“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但消费者却屡屡中招,尤其是“被贷款”。

2020年10月6日,消费者余先生在南充某商场购买一台空调,销售人员称办理分期付款可享受300元返现。误导消费者支付全款,却签下分期付款的《服务协议》,为消费者下载APP完成身份证和银行卡绑定。当晚,消费者收到APP发来的一条信用贷款已通过审批的短信:贷款为10499元,借款期数为12期,2020年11月7日应还第一期借款844.32元。经调查,商场未如实告知消费者办理分期消费的性质和权益,以返还获利、故意将“贷款”表述成“分期付款”等方式误导了消费者。

预订民宿酒店后要求加钱“护单” 的“寄居蟹”模式,也入选典型案例。由于投诉涉及人数众多,高新区消协向四川省消委会做了专题汇报,四川省消委会随后介入调查。1月22日,四川省消委会对经营者进行了公开约谈,要求经营者积极整改。经约谈后,经营者表示,接受约谈意见,已将所有投诉问题解决完毕,并加强客诉处理机制,做到接诉即应,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人防车位不能办理产权,不能像产权车位那样对外销售。但开发商故意隐瞒从车位性质,欺骗业主购买的投诉时有发生。2020年12月8日,四川省攀枝花市消委会攀西科技城分会接到2位消费者投诉,称在某房地产开发商购买车位时,经营者事先没有明确告知所购车位为人防车位,不能办理产权,却要求支付与普通车位相同的价格。经核实发现,该项目共有838个车位,其中有86 个为人防车位。开发商将车位交由某置业公司进行售卖,在售卖过程中未对人防车位进行明示,导致共有10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意向购买协议并缴纳订金。经调解,全部更换为有产权的车位,并给予每人2000元车位优惠金作为补偿。

此外“十大典型案例”还涉及预付式消费、婚庆消费、游戏、装修等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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