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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成立志愿者队伍 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新格局
2020-12-21 17:18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王文郁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12月18日,“沈阳市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聘任及授旗仪式”在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举行。新成立的18支食品安全志愿者服务队被授旗,聘任证书一并发放,标志着沈阳市“食安沈阳”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正式成立,并将围绕食品安全向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食安沈阳”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正式成立。 王文郁/摄

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接受授旗和聘书。 王文郁/摄

为切实抓好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由沈阳市政府食安办牵头,组建了全市18支“食安沈阳”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各支队伍结合志愿者的职业、年龄、生活区域等特点,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守护百姓的食品安全。

记者注意到,18支“食安沈阳”志愿者队伍中有13支来自社区,成员每天都面向社区居民群众。

“我们社区有2809户5978口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500余人,沿街19家餐饮单位主要经营面条、包子等早餐快餐。”大东区河沿社区干事赵曼对记者说,作为一名基层监督食品安全的志愿者,平时将加大对社区内食品安全的巡查频次,提醒餐饮经营者配齐洗手液、消毒液,加工食品时注意戴口罩和帽子。老年人日常生活比较节俭,开展宣传时多提醒他们发现食物发霉变质要尽快及时处理掉,不要因为吃了不安全食物影响身体健康。同时,注意多听取群众对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相关信息,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食品消费安全。

来自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社区科普大学、农产品食品安全及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参与食品安全的志愿者,在专业性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沈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庞昊琳说,将积极发挥教育工作者做宣传工作的特长,一方面向各所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通过日常走访协助校园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保障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规范志愿服务管理,更好地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沈阳市政府食安办制定了《沈阳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支持,加强对人员招募、培训组织、线索搜集等工作的常态化管理,使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的重要渠道,培育志愿者成为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重要力量,成为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的重要纽带和桥梁,从而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

“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按照《沈阳市食品安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与志愿者队伍的对接和互动,为志愿者活动提供场地,对志愿者提供的各类型监管线索进行核查处置。”大东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负责人胡滢对记者说。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学良表示,组建“食安沈阳”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是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素养。食品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不但要鼓励、支持食品安全志愿者的工作,更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为食品安全提供更多保障。通过食品安全志愿者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有效增强企业主体意识,推进“社会监督+配合执法”工作模式。

目前,沈阳市18支“食安沈阳”队伍共召集志愿者1187人。李学良说,今后还将运用网络手段组建一支云端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征集数量更多、职业面更广的群众参与,让更多的食品安全志愿者成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也让志愿者带动身边的人参与到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使社会监督的眼睛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切实守护好沈城人民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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