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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3亿元
2020-12-21 14:17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文新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文新)记者从12月17日召开的重庆消委会系统秘书长业务培训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化解消费纠纷、开展消费教育、强化社会监督,为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三五”期间,全市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886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3亿元,向市场监管局等有关行政部门移交违法线索6609件。

拓宽投诉渠道 提升维权效能

“‘十三五’期间,重庆消委会系统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提升维权效能。”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谷丹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拓宽投诉渠道。市消委会在做好传统的来信来访、电话咨询受理的基础上,建立了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315维权网站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目前全市消委会系统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受理的消费投诉,占投诉总量的三分之二。二是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市消委会与70余家大中型企业和知名网络消费平台建立“直通直联”工作机制,将一般性消费投诉转由“绿色通道”协商和解;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制度,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诉调对接,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三是推进专业化维权道路。近年来相继建立了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金融保险业消费者投诉监督站、美容美发行业办公室,充分发挥专业维权力量,破解新型消费纠纷投诉调解难的问题。四是跨区域携手维权。市消委会和四川省消委会签订消费维权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涉及侵害川渝两地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事实,联合调查、共同处置,统一发表消委会观点,形成维权合力,为川渝两地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权威的消费信息和高效便捷的消费维权服务。

助推消费教育 引导科学消费

谷丹介绍说,“十三五”期间,重庆消委会系统以培养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理性消费为着力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多姿多彩的消费教育活动,培训更多“聪明的消费者”。

“十三五”期间,全市消委会系统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312场次,接受消费者咨询31.5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21.7万份。积极参与筹备重庆“3·15”网络晚会,吸引1717万人次观看、214.1万人参与互动和讨论;制作《“00后”的消费观》等3场手机直播和《揭秘虚假保健品》等4部手机剧,实现与消费者的零距离互动;开展“为高质量点赞”重庆消费品(服务)评价展示活动,助推优质品牌和企业形象建设;举办“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进农村”等“五进”活动,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开展智能手环、空气净化器、面板开关插座、多功能行车记录仪、食用盐、电取暖器等17项比较试验,为消费者提供客观详实的商品信息,指导消费者合理选择商品或服务,引导其科学理性消费,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发布摆问题、讲危害、提对策、教方法的消费警示提示265条,有力提升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及维权能力。

开展消费调查 强化社会监督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重庆市消委会开展了“汽车4S店”“非学历教育机构”“农村集贸市场”“家装行业”“家电行业售后服务”等9个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以及“长途客运服务”“医疗机构服务”“健身场所”“无障碍设施”等5个消费者体验活动;对142家企业开展维权约谈,宣讲了消费维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另外,重庆市消委会系统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桥梁作用,积极为广大消费者代言,先后参与了《民法典合同编(草案)》《疫苗管理法(草案)》《电子商务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的修改,同时还参与了“居民生活用气”“管道燃气配气”“医疗服务收费”“医用耗材加成”“机动车停放收费”等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代表广大消费者发表意见和建议,反映消费者的心声。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为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构筑消费维权社会监督网络、推动维权工作社会化,重庆市消委会系统不断加大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把发展3·15志愿者队伍与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构建网状、多样、长效的3·15志愿者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担当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为消费维权事业增添生机与活力。“十三五”期间,全市3·15志愿者队伍发展到1070人,已成为社会化监督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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