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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乱收费连“吃”三罚单
2020-12-16 14:27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聂国春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聂国春)12月14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因为乱收费收到监管部门的三张罚单,合计被罚298.36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当天公布的罚单信息显示,因收取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农行总行被处没收违法所得49.59万元,罚款148.77万元,罚没金额合计198.36万元。处罚的依据为《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第七十三条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一条。

福建泉州银保监分局同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农行福建泉州分行存在未提供服务而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二条、《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七十三条,福建泉州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50万元。同时,农行福建石狮市支行存在未按公布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被处以50万元罚款,并对责任人侯远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记者注意到,上述三张罚单出具的日期均为2020年12月7日。

银行收取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等由来已久,备受消费者诟病。2011年3月,原银监会、央行和国家发改委就联合印发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自2011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其中,在基础金融服务方面,通知要求免除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退休金、低保、医保、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向救灾专用账户捐款的跨行转账手续费、电子汇划费、邮费和电报费;以纸质、电子方式提供本行一定时期内对账单的相关收费等。

2014年2月,国家发改委和原银监会再次下发文件,公布了商业银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目录,降低和调整了部分收费标准,规定了部分免费服务项目。文件规定,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不过,上述免费政策需要客户持身份证和银行卡主动到银行网点申请,且一家银行只能申请一个“双免”账户。

尽管监管部门多次就规范银行收费问题下发通知,但不少银行仍在乱收费。监管部门2013年组织的对商业银行收费问题的专项检查就发现有64家银行分支机构违规收费。对此,监管部门责令将4.09亿乱收费退还给企业,并处罚款4.16亿元。而农行的收费乱象仍不时冒头。据《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以来,农行因为乱收费问题已“吃”到五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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