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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湖北省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0-11-23 18:03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吴采平 张永康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张永康 记者吴采平)11月20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临江大道的鱼痴渔醉私房菜,执法人员径直走进店内厨房进行突击检查,打开冷柜,仔细翻看有无冷冻江鱼江鲜。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管局杨园市场监管所所长罗庆军告诉记者:“柳根鱼、土憨吧、高原秋,一般这类鱼,以前野生居多,近来有人工繁殖。餐馆里面销售的必须是人工繁殖的。否则绝对不允许销售,看他有没有野生鱼的养殖证,没有证就涉嫌是野生鱼,就不允许销售。”几分钟后,工作人员拿来了水生野生动物繁育许可证,综合进货证明等资料,执法人员确认店内的鱼可以销售。

酒店经理向记者介绍说,该店以前是以长江鱼为特色,“禁渔令”下达后,酒店立即全面停止了野生江鱼的销售,店内张贴了“不食不卖野生江鲜”的宣传语,就连酒店的广告语也改了。这是《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武昌区沿江酒店落实长江禁渔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的一个画面。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织对辖区超市售卖的鱼品进行检查。吴采平/摄

记者在武汉市湖锦酒店内拍摄到的“长江禁渔”宣传牌。吴采平/摄

11月23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第二次推进视频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强化政治责任,紧紧围绕“无加工、无销售、无食用、无招牌、无广告”的“五无”工作目标,突出“四个重点”,紧盯“八个严禁”,持续深入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统筹全链条综合治理

非法捕捞发生在水上,支撑和诱因却来自岸上,长江刀鱼1公斤6000多元的暴利驱动下,只要执法松弛,就有人以身试法。因此,长江“十年禁渔”要禁得住,执法是重要保障。从非法制售渔具、非法捕捞到非法销售渔获物,对地下产业链必须全链条打击。

按照职责分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打击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端,这是斩断地下产业链的重要环节。

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在各类市场和餐饮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售通告》20余万张,组织相关市场主体签订《禁售承诺书》3.5万余份,确保市场监管职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大市场销售打击力度,让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无处可卖、无人敢买,让违法捕捞者无利可图,与源头治理形成合力,倒逼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正本清源。

截至目前,湖北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4.7万家次、查办案件69件、曝光典型案例12件,3件案件入选市场监管总局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湖北省经营主体检查、问题整改、执法办案数量和质效等指标均处于全国前列。

严把市场准入销售关

突出重点场所,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专项行动中,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突出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严禁采购、销售、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和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标注“长江、汉江野生鱼”“江鱼”等字样,严禁经营食用“长江、汉江野生鱼”等相关菜品。截至目前,共检查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8556家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主体16.4万家次。

突出重点平台,禁止电商平台网上售卖。加强对包括淘宝、天猫、京东等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网络售卖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制品,以及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的监测监管。共检查电商平台内网店、网站3万家次,发现涉嫌违法信息400余条,已逐一督促整改。

突出重点环节,禁止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禁止一切媒介发布广告。在登记注册环节,对新申请企业经营范围或名称中含有“捕捞”“江鲜”“水产”等字样的,一律提出调整要求,并对现有企业经营范围和字号进行清理。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中含“江鱼”字样的12户经营户,督促其按规定办理了注销手续;在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加工制作、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在店堂内外招牌和菜谱上出现江鲜、江鱼、野生鱼等字样。宜昌市市场监管局、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将检查发现的4388个菜单、店招等问题列入清单,逐一销号整改到位;在广告监管环节,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江鲜”及其制品和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十堰市市场监管局精准监管涉“禁渔”违法广告,截至目前,共抽查监测主流媒体发布广告17.2万余条次,未发现涉及非法水生野生动物交易的违法广告。

突出重点领域执法。武汉、荆州、宜昌、十堰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发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查办工作指引、打击非法渔具及非法渔获物经营利用行为指导意见、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加强广告监管工作提示等制度规定,使长江禁捕市场监管执法有据可依、有法可查。对违反“五个禁止”的市场主体坚决依法处理,抓住顶风作案的典型从严从快处理,公开曝光、形成震慑,确保禁令迅速铺开落地;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诱导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严肃查处,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

加强联动携手共治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携手重庆、四川、贵州等建立长江中上游“三省一市”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联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检察院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通告》,对违反“八个严禁”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湖北省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和惩处各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向农业农村等部门移送非法销售渔获物、出售禁用渔具、毒饵等违法案件线索23条。

与此同时,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发挥12315平台和12315热线作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强化社会监督,对相关举报投诉,即接即办,及时回复。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新闻、宣传标语、海报、公益广告等6.5万余篇(条、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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