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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湖北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行业清源”行动
2020-11-18 18:09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吴采平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11月17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次推进视频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业清源”行动,截至目前,已办结各类案件31897件,涉案金额6.7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55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有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发挥综合职能,重拳惩恶治乱。一是深挖线索排查。以“行业清源”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排查线索9362条,移送问题线索873条,扫黑办和公安部门接收有效线索609条,湖北省各市州县局均实现线索排查、问题线索移送“双破零”;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制定“行业清源”行动方案,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联合“双打”、网络传销、集市贸易、电商平台等10项市场乱象整治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协助各级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实施股权冻结1210家,配合司法案件880件。2020年9月,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湖北省公安厅组织省、市、区三级联动,成功端掉一特大制售假酒团伙,捣毁灌装、储存假酒窝点33处,查获假冒茅台等高端白酒1356件,制售设备26台,制假包装材料6万余套,涉案金额逾2亿元;四是加强跟踪问效。建立“三书一函”备案管理制度,对2018年以来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收到的161份“三书一函”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导和“回头看”,下达《督办函》10份,实行“一案一整治”。

强化协作联动,精准“打财断血”。一是出台指导意见。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对涉黑涉恶关联企业“打财断血”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对涉黑涉恶人员及直接关联企业的股权变更、任职限制、吊销执照、联合惩戒、取消相关荣誉表彰及公示资格等13项内容,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强化源头治理;二是建立协作机制。联合湖北省扫黑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做好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产联企业“打财断血”相关工作的通知》,按照当地法院提供的已判决生效涉黑涉恶人员与直接关联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分类处理;三是积极联动响应。截至目前,湖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法院提供生效判决书282份,依法将500家涉黑涉恶关联企业录入“黑名单”,51家办理不予登记,450家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吊销营业执照209家,取消荣誉称号11家。

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引》《扫黑除恶考核评价办法》和《年度考核评价细则》,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和系统年度责任目标、综治工作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省局机关各处室、支部年度评先评优和述职的重要事项,纳入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和支部月主题党日必学内容;二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会同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院、湖北省检察院和湖北省药监局联合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联合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检察院、湖北省高院制定《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三是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在打击传销、集市贸易监管、反垄断、信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建立完善10项制度,构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日常监督、动态监控等方面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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