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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对宣传出版领域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020-11-17 17:01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规范计量单位正确使用,11月13日至16日,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宣传出版领域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和莆田市计量所的工作人员先后前往当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出版电视领域的机构,随机抽取电视新闻、电视广告、报纸报道等,对其使用计量单位的情况是否符合《计量法》《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此次检查情况总体较好,针对检查发现的个别未规范使用计量单位名称和计量单位符号问题,莆田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相关机构做好整改工作。

检查中,莆田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计量单位的使用与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际间的贸易交往和科技、文化交流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等紧密相关,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各单位要加强学习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构成、使用规则和使用注意事项,正确规范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今后莆田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普及法定计量单位知识,提高宣传出版领域对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的认知度和执行力,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做到以点带面,通过对部分行业及机构的检查,提高全民法制计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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