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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剑桥:消费维权要持续推进构建协同共治格局
2020-10-10 13:46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余知都

  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消费维权要持续推进构建协同共治格局,在这个推进过程中,消协组织大有可为。”日前,在湖南省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研讨会上作主旨演讲时,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作上述阐述。

朱剑桥在研讨会上讲话。

  9月28日,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长沙举办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研讨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应邀出席,并作题为《凝聚你我力量 不断提升消费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主旨演讲。朱剑桥强调,凝聚各方力量,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是新时代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消费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一项长期工作,构建共治格局这项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扭住不放,持续推进。这个推进过程中,消协组织大有可为。

  朱剑桥说,凝聚力量、协同共治是新时期强化消费维权的内在要求。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在产品和服务中应用的不断深化和升级,消费业态、消费方式、消费行为的类型边界日趋模糊,跨界融合趋势日趋明显,线上线下结合日趋普遍,消费纠纷复杂性日趋增强。比如汽车消费,问题涉及产品质量、维修服务、市场营销、金融保险等,监管职责涉及工信、商务、金融、市场监管等。又比如直播带货,问题涉及产品质量、广告宣传、售后服务、金融支付、公序良俗、涉嫌诈骗等,监管职责涉及工信、网信、文化、商务、金融、市场监管、公安等。大量类似消费纠纷单靠某个部门、某一方面、某项规范已经很难处理,协同参与治理成为消费领域发展规律和提高消费维权效能的内在要求。

  朱剑桥认为,凝聚力量、协同共治是推进消费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責、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具体到消费领城,维护好最广大消费者群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便利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同样需要在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的基础上,更多调动社会组织、大众媒体、经营者和消费者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消费环境治理体系。

  朱剑桥表示,凝聚力量、协同共治,消协组织大有可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是依法设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履行八项公益性职责,具有显著的法定性、公益性、社会性。从职责出发,消协组织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经营者,与广大消费者均有法定连接关系,同时因其立足整体消费者利益、与以人民为中心思想高度契合的公益性立场,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同时,消协理事会一般由司法机关、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民生类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等组成,治理结构具有显著的平台型组织特征,与其他主体相比,拥有独特优势,可以、也应当在深入推进消费环境协同治理中更多担当作为,发挥好营造氛围、搭建平台、连接各方、促进共治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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