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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勿放松 餐饮勿浪费 多地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消费提示
2020-09-28 17:43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尹训银 冯铁飞 司宇萌 顾艳伟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尹训银 冯铁飞 司宇萌 顾艳伟)中秋和国庆节将至,面对长达8天的假期,许多消费者纷纷准备旅游、购物、聚餐等。近日,山东、山西、安徽、广西、浙江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相继发布“双节”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警惕消费陷阱,呼吁消费者和经营者自觉抵制餐饮浪费。

  9月27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双节”消费要做到“四注意”:一是节日消费注意疫情防控,外出消费要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聚集的地方一定要戴好口罩,勤洗手或进行酒精消毒,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消费场所进行健康码验证、体温检测等工作,确保消费安全有保障。二是旅游消费注意合理规划,选择旅游产品价格合理的旅行团,警惕低价游陷阱;与旅行社签署正式合同,明确团费包含的景点项目、食宿标准、旅行线路、交通工具、儿童收费标准等事项,明确合同违约、免责及退款条款,并保留相关凭证。三是购物消费注意科学理性,根据需要选择消费,不要因打折优惠而盲目购物;要选择正规经营场所或电商平台,不要选择无资质经营者;要货比三家,多了解商品真实信息和价格,不要被虚假打折所欺骗;网购时要仔细查看商品说明,多关注买家评论,谨慎下单,并保留网上交易记录。四是餐饮消费注意文明节约,根据用餐人数适量点餐用餐;用餐时选择分餐制,主动使用公筷公勺;要提倡“光盘行动”,“吃”尽盘中餐,剩余饭菜主动打包,坚决不浪费,共筑“文明消费、节约用餐”新风尚。

  9月28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要杜绝浪费、文明出行,形成绿色节约的消费新风尚。节日出游根据今年的疫情特殊情况做到四要:一要带好身份证件、备好口罩。二要关注健康码,保持绿码状态。三要注意体温,保持身体健康。四要时刻关注目的地的天气情况。另外,消费者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商家,要注意查看菜单价格,要事先询问收费标准等,结账时应索要账单进行核对,防止“低价高收”等情况。节假日也是外出聚餐高峰期,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饮食安全;点餐时要注重膳食均衡,合理搭配菜品,不超量点餐,剩菜打包,自觉避免浪费;遵守用餐秩序,主动使用公勺公筷,推广分餐制、小份菜、半份菜,养成绿色节约、文明用餐的好习惯。

  9月24日,安徽省消保委结合近期市场消费热点和假日消费特点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假日旅行时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取消或中止旅行。另外,节假日是亲朋聚餐的高峰,但是一定要注意食品安全、杜绝铺张浪费。消费前要查看商家资质、是否明码标价。用餐时要使用公筷公勺、勿食用野生动物,不吃长江流域鱼类及水产品。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主动打包、做到光盘不浪费。

  9月24日,广西消委会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消费提示,呼吁消费者和经营者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引领绿色节约消费新风尚”。消费者无论是在旅途中就餐还是朋友聚餐都应选择正规经营的餐馆,拒绝铺张浪费,理性消费不攀比。在品尝美食过程中厉行节俭、按需点餐。用餐时使用公勺公筷,时刻注意饮食卫生。倡导光盘行动,坚决抵制餐饮浪费。广大餐饮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醒消费者按需点餐,理性消费,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要调整餐品数量、品种、份量,推出小份、半份、拼盘等服务;要坚守诚信理念,不以节约为由变相涨价,不设最低消费门槛。此外,国庆期间是新人举办婚宴的高峰期,“霸王条款”在婚宴消费中又有“抬头”趋势。消费者在预定婚宴前,要对酒店及其菜品的品类、品名、实际内容以及服务项目做好事前了解、确认,然后再在合同中明确;要在合同中对婚宴单价、总价、其他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在对菜品质量、卫生、价格等问题没有明确确认前,请谨慎支付定金;要对菜品的卫生质量以及可能发生的食物变质、食物中毒事故酒店如何承担处置和赔偿责任等等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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