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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消保委提醒:警惕教育培训机构虚假承诺
2020-04-27 14:52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司宇萌

  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记者 司宇萌)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和生产生活的逐步恢复,教育培训消费类咨询投诉数量明显增多,霸王条款、虚假承诺、违规经营、拖延退费等问题突出,消费者反响强烈。4月26日,安徽省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时要慎重填写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注意防范违约风险。

  安徽省消保委调查发现,教育培训类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主要存在4个方面:一是投诉内容集中于公务员培训、学历教育、中小学校外辅导和技能培训(以财务会计为主)投诉,四者占比79.14%。二是集体投诉风险高,个别经营者反复出现同类投诉,比如一些公务员考试和研究生教育培训机构出现多起涉及虚假承诺、多收费用、拖延退款等方面的投诉。三是侵权行为复杂多样,涉及超范围承诺无法兑现、师资不足拖延开课、擅自更换教学内容、故意拖延退费、突然搬迁或关店失联、诱导办理培训贷、网络教育服务差等。四是消费者个人原因违约退费、培训效果不满意、经营者故意拖延退费纠纷多,三者占比41.01%。

  为进一步维护教育培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避交易风险,安徽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教育培训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选择信誉良好的机构,签订合同要慎重。消费者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相关平台查看教育培训机构的信誉、口碑,对该类机构的师资力量、加盟信息作核实,对机构教学环境做实地考察。把经营者有关宣传及口头承诺写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实际的投诉案例中,有些经营者明确拒绝消费者更改格式合同内容、不允许消费者试听课、不明确培训地点、环境以及师资力量等,消费者应注意其违约风险。

  缴费容易退费难,培训机构模糊退费规则。退费从法律层面分析其实就是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一方不同意,则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来定,如果需要强制解除合同,则需要消费者举证对方存在违法情形,如果消费者认为商家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进行调整。消费者需要做的是,别轻易将身份证、银行卡等账号给商家,要留心对方下载的是什么软件、签订的是什么合同,尽量避免权益受损。

  预付消费未保留收费凭证维权难。消费者付款后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一旦出现问题,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从具体投诉来看,预付式消费中存在的侵权事实主要有商家夸大宣传吸引客源、拒不兑现宣传承诺、商品或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设置霸王条款、变更后的经营主体拒绝承继原有义务、设置高额的退款门槛、诱导消费者办理各种贷款、商家倒闭跑路等情况。受疫情影响,经营者不能正常营业,导致相关纠纷增加。

  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受疫情影响,商家存在压缩减少课程、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等行为,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对培训质量、培训效果等影响,及时有效和商家做好沟通协调,必要时可以提出取消、变更培训服务,如退费、补课等。

  尽量避免个人原因违约。调查显示,消费者因个人时间不允许、工作变动、家庭搬迁、身体不适等原因导致的退款纠纷有增多趋势,甚至有的家长盲目替孩子报名培训班,孩子却因为听不懂抵触上课,导致退款纠纷。

  出现问题及时维权。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及时向消保委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安徽省消保委同时警示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不得以诱导、欺骗等方式销售产品和服务,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强化师资力量,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不得故意拖延退费或设置不合理扣费项目,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要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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