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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消协提醒 选购防晒产品注意标识
2020-06-05 14:50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王亚杰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  夏天来了,出门防晒是头等大事,怎么选择适合自己的防晒产品,怎么达到最佳的防晒效果,是每个消费者最关心的,尤其是女性消费者特别关注的。北京市东城区消费者协会和大家分享一些选购和使用防晒产品的一些科普知识,以解除您的“防晒之忧”。

  消费者在选购防晒类产品时,首要关注的就是产品的防晒效果,而判断防晒效果的标识有两个,一个是SPF值,另一个是PA等级。SPF值称为日光防护系数,是对UVB(中波紫外线)防护效果的评定,与之对应的是PFA值,它反映的是产品对UVA(长波紫外线)的防御效果,通常用与其数值相对应的PA等级标示。

  在购买防晒类产品时应查看产品标签的内容是否完整规范,防晒化妆品在我国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标签上必须要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并且标明防晒系数SPF值和PA防护等级。一般情况下,SPF值和PA防护等级越高,防晒效果越好,但同时刺激性也越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也就越多。所以,消费者应根据日光暴露情况选择适宜防护强度的防晒产品。

  在选购防晒类产品时还要读懂防晒品标签的保质期。防晒品标签的保质期一般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标注:首先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其次是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需要注意的是,防晒品标注的保质期都是在未开封的情况下的保存期限。开封后产品会与空气直接接触,保质期就会相应缩短,在使用时要多留心。有些进口产品标签上会有一个开了封的小罐头图标,图标上有“6M”或“12M”的字样,它的意思就是表示开封后的6个月或者12个月内是最佳使用日期。

  网购防晒类产品“四注意”。1.应选择到正规合法的网站购买产品。2.购买防晒类产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产品资质证明,不购买标签信息不完整的产品。3.不要盲目轻信互联网广告和宣传,与市场价格相比明显过低的产品,要谨慎购买。4.要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存电子购物凭证,核对内容并妥善保存。

  使用防晒类产品注意事项:1.涂抹时间:在出门前15-20分钟涂抹防晒产品,使其在出门时已经均匀紧密地附着于皮肤表面。2.涂抹量:涂抹防晒产品要保证足量,正常情况下,产品用量达到2mg/cm2时才能达到标签上所标识的防晒程度,另外,每隔2个小时可重复涂抹一次。3.涂抹方法:涂抹防晒产品时应轻拍,不要来回揉搓,更不能用力按摩,以防产品中的粉末类防晒剂被深压入皮纹或毛孔中,造成堵塞毛孔、清洗困难。

  儿童防晒类产品使用注意事项:对于新生儿来说,户外活动需求较少。6月龄以下婴儿皮肤娇嫩,体表面积与体重的比值较高,涂抹防晒产品更容易发生不良反应,因此,不宜使用防晒产品,应当避免日光直射期外出(每日上午10点至下午2点)。需要外出的话,尽量以戴帽子、打伞、穿着浅色纯棉衣物等物理遮盖的方式防晒。对于6月龄以上至2岁的婴幼儿,仍然以衣物遮盖防晒为主,也可以使用SPF10/PA+以内的物理性防晒产品,以霜剂产品为宜。(北京市东城区消费者协会 王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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