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孟刚)近期各地陆续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患者救治,保障新冠肺炎恢复期血浆捐献者权益,鼓励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恢复期血浆招募动员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和血站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方案,强化恢复期血浆捐献者动员招募,大力宣扬感人事迹和无私奉献精神,明确恢复期血浆捐献者依法享受无偿献血者荣誉和待遇,结合各地实际探索捐献恢复期血浆激励机制。医疗机构和血站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第一版)》采集血浆,做好献浆服务,保障献浆者安全。
《通知》强调,承担血浆捐献工作任务的医疗机构和血站,应当遵照《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一版)》要求,严格按照临床医师对捐献者的评估意见制订血浆采集计划,不得超采、频采;组织做好捐献血浆前、中、后各项服务工作,以捐献者为中心,切实维护捐献者健康权益,保障献浆安全。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献血法》等对血站加强指导,维护正常献血秩序;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应当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咨询、服务、随访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