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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集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2020-04-10 14:11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徐文智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 徐文智)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会同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开展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意在破除现存的各种不公平、不合理的政策措施障碍,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近年来,陕西省市场环境、市场秩序总体向好,但一些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较为突出的行政性垄断问题,阻碍了商品要素的自由流动,抑制了市场公平竞争。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全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重点涉及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四个方面。

  此次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现行政策措施组织清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

  同时,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反垄断法》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保障作用,对在此次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整、修改或废止,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将依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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