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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六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严厉处罚哄抬商品价格
2020-02-07 10:17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任震宇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任震宇)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监管总局要求下,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民生领域价格违法案件。2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一批涉及民生领域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湖南

  1月26日,湖南省宁远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宁远县新百家超市杨家岭分店进行检查。经查,该超市于当日将部分库存蔬菜调价,胡萝卜、白萝卜由原价1.98元/斤上调至10.8元/斤,涨幅445%;菊花白菜由原价2.99元/斤上调至7.98元/斤,涨幅167%;螺丝椒由原价3.98元/斤上调至10.8元/斤,涨幅171%。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宁远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当场整改,并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河北

  1月26日,河北省廊坊市市场监管局对廊坊市商业明珠大厦明珠超市进行检查。经查,该超市蔬菜价格涨幅明显,白菜售价由5.6元/公斤上调至9.6元/公斤,菜花由17.6元/公斤上调至30元/公斤,豆角由30元/公斤上调至36元/公斤。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廊坊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1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河北保百集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旗下超市所销售的部分蔬菜价格上涨过快。经查,该公司旗下保百欣和、保百正和两家超市当日部分蔬菜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较前一日,保百欣和超市正和白菜售价由3.45元/斤上调至5.95元/斤,正和菜花售价由8.95元/斤上调至12.4元/斤,涨幅分别为72.46%、38.54%。保百正和超市泽红菜花售价由7.50元/斤上涨到12.00元/斤,上涨60%,27日当天泽红白菜从1.99/斤涨到2.98元/斤,再涨到5.00元/斤,最高涨幅151%。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有关规定,涉嫌哄抬价格,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拟对该公司予以从重处罚。

  海南

  1月26日,海南省詹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木棠派出所移交的儋州市木棠东新大米加工厂哄抬大米价格案立案调查。经查,1月25日,木棠地区因谣言出现抢购大米的现象,木棠东新大米加工厂经营者李元厚将所售香米的价格由春节前的120元/包(25公斤)提高为150元/包,当日共销售了20包,违法所得600元。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000元。

  上海

  1月2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巡查中发现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徐汇店销售的多种蔬菜涉嫌哄抬价格。经查,该店在疫情期间,销售的蔬菜涨价数倍。生菜平均销售价格从2.50元/盒涨至19.80元/盒,小白菜平均销售价格从3.87元/300g涨至19.55元/300g,鸡毛菜平均销售价格从4.26元/袋涨至18.3元/袋,涨幅分别为692%、405%、330%。其余销售的蔬菜也有不同幅度的涨价。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已要求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徐汇店立即改正,并对上述涉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密切跟踪粮油肉蛋菜等民生商品价格情况,指导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民生商品相关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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