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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流软件不“免流”专属流量不“专属” 浙江省消保委质疑联通流量套餐缩水
2020-06-02 12:45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郑铁峰 郑静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郑静 记者郑铁峰)购买的套餐流量和实际使用的流量不是一回事;流量总额还没用完手机就被莫名其妙断网……面对流量套餐,消费者不仅得有合格的数学计算能力,还得有过硬的语文理解能力。日前,温州消费者李先生就因为“数学合格,语文不过关”遇上了难题。

  消费者——

  “40G+20G”套餐服务缩水三成多

  李先生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他在2019年购买了联通公司提供的腾讯天王卡59元套餐。据介绍,该套餐包含40GB专属流量,这些专属流量可用于100多款免流软件,例如微信、QQ、王者荣耀、和平精英、腾讯视频、QQ音乐、斗鱼、虎牙等APP。为应对其他不免流软件,李先生又以每月30元购买了20GB的通用流量。

  根据李先生的计算,他每月应可使用60GB的总流量。可是他在2019年10月发现,自己仅仅使用40GB流量后手机就被莫名其妙地断网了。李先生咨询联通公司后得知,只要套餐内和套餐外使用总流量超过40GB,系统就会自动关闭上网功能,需要另外付费才能重新上网。”李先生质疑说:“明明购买了60GB的流量,为什么只能用40GB?这是完全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消保委质疑——

  套餐内外流量被重复计算

  据悉,浙江省消保委近期收到不少类似于李先生反映的流量套餐问题。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浙江省消保委于5月15日向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发出整改意见书,明确提出:“消费者购买40GB专属流量和20GB套餐外流量,但无法享受对应服务,你公司重复计算套餐外流量的行为涉嫌违约。”同时,要求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独立计算套餐内流量和套餐外流量,消费者购买的套餐外流量不应归算到套餐内流量中,不得重复计算流量”。

  5月28日,联通浙江分公司向浙江省消保委回函表示,用户在订购腾讯天王卡套餐加其他通用流量包时,总流量(含专属流量+通用流量)达到40GB将触发流量封顶,如用户自主解除流量封顶,可继续免费使用通用流量包中的剩余部分,但不再享受套餐内的免流优惠(即专属流量)。

  这意味着,目前购买腾讯天王卡套餐的消费者,实际可使用的流量仍然达不到设想中“40GB专属流量+自行购买的通用流量”总和,解封后消费者能使用的仅限于通用流量中的剩余部分。据了解,腾讯天王卡套餐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会产生多项套餐外流量,比如点击广告、发布弹幕等。这些流量被当做通用流量,累计至流量封顶的40GB当中。

  观点——

  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浙江省消保委分析认为,联通公司未充分告知消费者流量使用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联通公司应当分别计算套餐内流量和通用流量包的数据流量,在套餐内流量或通用流量包数据流量使用完毕时,告知消费者真实流量使用情况。

  同时,联通公司在总流量达到40GB时,就关闭当月上网功能,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总流量已使用完毕,导致消费者继续购买流量。

  存在合同违约行为

  浙江省消保委指出,联通公司在总流量达到40GB时触发流量封顶,关闭消费者上网功能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腾讯王卡流量套餐相关合同条款描述为“当月套餐上网流量累积使用达40GB时,系统将关闭上网功能”。按照字面理解,当套餐流量累积使用达40GB时,系统才关闭上网功能。而实际上,联通公司在套餐流量尚未累积使用40GB,而是总流量达到40GB时就关闭了消费者的上网功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以及《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八条规定“对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内容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该行为违反了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约定。

  涉嫌虚假宣传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联通公司对于免流场景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联通公司“超100款APP专属免流量”的宣传语存在虚假宣传嫌疑,消费者容易误解为100款APP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流量均可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关于免流场景,联通公司应以醒目的方式提醒,并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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