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

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

投诉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本网提醒您投诉时注意如下事宜:

  • 为便于及时受理您的投诉,请您务必填写以下内容:
  • 1、被投诉方准确的联系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 2、有明确的投诉理由和要求,且确保陈述情况真实。
  • 3、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复印件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4、投诉者的地址及电话

如果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以下情况之一,很抱歉,本网将不予受理:

  • 1、 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 2、企业之间的债务纠纷等非消费类纠纷。
  • 3、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 4、对政府部门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或腐败行为的举报。
  • 5、没有明确投诉对象或投诉对象无法查找、联络的纠纷。
  • 6、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处理结案的消费纠纷。
  • 7、争议双方曾达成和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纠纷。
  • 8、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