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幅广告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维权新闻 >> 消费警示
买贵重商品应首选“诚信店”
时间:2008-09-05 10:22:4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曾志中 黄劼
    手机、钟表和珠宝首饰的质量及保修等问题成澳门消费投诉热点,澳门消委会致函广东省消委会发出消费提示

    本报广州讯(曾志中 记者黄劼)澳门消费者委员会日前致函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向内地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澳门选购手机、钟表和珠宝首饰等贵重商品时需有一定的警觉性,应首选“加盟商号”、“诚信店”等有信誉的商号。
    据了解,近期,游客到澳门旅游或购物引发的消费纠纷有所增多。澳门消委会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受理游客的投诉32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一倍,接近了2007年全年393件的数字。其中,70%的投诉者是内地游客。手机、钟表和珠宝首饰的质量及保修等问题是游客投诉的热点。今年1-6月,澳门消委会受理的投诉分类统计数据中,通讯器材为203件,增长38.10%;钟表类为37件,增长23.33%;珠宝首饰32件,增长60%。
    澳门消委会为此致函广东省消委会,向内地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澳门购买手机、钟表和珠宝首饰等贵重商品时,应该首选有信誉的商号,包括“加盟商号”、“诚信店”,遇到消费纠纷可向澳门消委会投诉。据介绍,“加盟商号”,是指自愿承诺与消费者发生消费争议时,同意将争议纠纷提交澳门消委会下属争议仲裁中心处理裁决的商家。目前,澳门共有400多家得到认可的加盟商号。“诚信店”是澳门消委会向一年内没有投诉记录的“加盟商号”授予的荣誉称号。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粤、港、澳消委会日前已共同签订了《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书》,并开通消费投诉“直通车”,消费者在粤、港、澳任何一个地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权益受到侵害时,既可向纠纷发生地消委会投诉,也可向居住地消委会投诉,消费者应索取并保留好购物凭证,以确保凭证投诉,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刘洋
相关新闻
讨论区
共0条评论,点击查看相关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中国消费网电话:010-68985744 6898718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三街8号 邮 编:100037
Copyright ©2001-2006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网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30762号
中文域名(中国消费网.中国,中国消费网.cn)和CN域名(315ccn.cn)、通讯地址:中国消费网
技术支持:北京金鼎立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